青羊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6月5日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公众反馈意见时间(5天):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9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 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作出的相关 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
1 | 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科技综合楼项目 | (略) 青羊区日月大道1617号 | (略) 妇女 (略) | 中圣 (略) | (略) 妇女 (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发改政务审批〔2021〕81号”批复同意,拟再投资27529.08万元, (略) 区预留发展用地范围内实施“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科技综合楼项目”的建设。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实验废气、负压系统废气、院内带菌空气、动物房饲养废气、煎药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危废暂存间/医废暂存间恶臭、柴油发电机废气和食堂油烟。 依托现有工程已采取措施 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水处理设施采取地埋式密闭设置(各池体均加盖密闭,并预留进、出气口),恶臭气体经出气口直连的管道收集至1套“紫外消毒+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应排放限值后,尾气引至污水处理站楼顶排放(DA009,排口离地高约4m)。 危废暂存间/医废暂存间恶臭:危废暂存间/医废暂存间独立密闭设置,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采用专用容器及防漏包装密封收集,房间内设置紫外灯消毒,尽量做到日产日清,并定时喷洒消毒药水,减少恶臭的影响。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 (略) 大楼/二期儿科大楼楼顶排放(排口距地高度分别为52m、53.6m)。 (2)本项目拟新增措施 实验废气:涉及挥发性试剂的实验操作均在通风柜或集气罩下进行,产生的有机废气/酸雾经通风柜或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5%)后经排风井引至科研综合大楼楼顶设置的2套“活性炭吸附+碱喷淋”装置处理(处理效率≥90%)达标(VOCs、三氯*烷、*醛达到《 (略) 固定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相应限值要求,氯化氢、硫酸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限值)后,尾气由2根排气筒排放(编号分别为DA005、DA006,距地高度约68m)排放;微生物实验室设置自循环新风系统,涉及微生物的实验操作均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产生的微生物气溶胶经生物安全柜抽风收集至生物安全柜自带“高效过滤器”装置处理后于实验室内排放。 动物房饲养废气:动物饲养产生的废气经IVC笼具自带的过滤装置过滤后,经笼具上方设置的管道引至科研综合大楼楼顶设置的2套“活性炭吸附+UV光触媒+酸喷淋(卧式)”装置处理,尾气由科研综合大楼楼顶设置的2根排气筒排放(编号分别为DA007、DA008,距地高度约68m)排放。 负压系统废气:手术室、监护室、抢救室产生的负压系统废气经“紫外线消毒+高效过滤器”处理,尾气由科研综合大楼楼顶设置的排气筒排放(编号分别为DA001、DA002、DA003、DA004、,距地高度约68m)。 院内带菌空气:采取醋酸、优氨净、复方来苏水、紫外线进行消毒,并通过加强通风等措施进行控制。 柴油发电机废气:经设备自带的消烟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烟道引至科研综合大楼楼顶排放(编号为DA010,排口距地高约68m)。 煎药废气:煎药室仅用于研究使用,煎药及包装均为全封闭过程,通过加强室内自然通风以减少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空调冷却废水、实验废水(含纯水制备浓水、实验器具三次后清洗废水)、住院病人及陪同家属综合废水、门急诊病人废水、医护/科研/后勤办公人员生活废水、地面清洗废水、食堂废水、锅炉排污水、动物房清洁洗笼废水、动物解剖废水、喷淋废水等。 空调冷却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每季度)经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实验废水中器皿在清洗前采用“高压锅灭菌”处理;住院病人及陪同家属综合废水、门急诊病人废水、医护/后勤办公人员生活废水、锅炉排污水先经本次新增的预处理池处理;食堂废水先经已建隔油池处理;上述经分别处理后的废水再汇同动物笼具清洗废水(动物笼具先经高温灭菌)、动物解剖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科研人员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已建的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生物接触氧化+二沉池+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处理; (略) 区废水总排口(DW001) (略) 政污水管网, (略) 第九净水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尾水排入锦江。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柴油发电机、冷却机组、锅炉房、消防水泵、通风系统、环保设备等各类设备运行噪声以及机动车噪声、院内社会生活噪声。 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以及采取隔声(锅炉、消防水泵、柴油发电机房等均布设于地下室内,空调机组及风机进出口设软接头、风机设置隔声罩)、消声、减振(空调机组底部安装减振垫,水泵吸水管和出水管上均加设可曲绕橡胶接头,立柜式、吊装式空调、通风设备及部分风管、水管吊架采用隔振吊架)等措施进行控制;机动车噪声采取车辆限速、禁鸣喇叭等管理措施进行控制;院内社会生活噪声主要通过加强管理、禁止喧哗/吵闹等措施进行控制。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 危险废物:包括医疗废物、动物尸体/组织、动物房废垫料、废试剂、实验废液(含实验器皿前三次清洗废水)、废一次性防护用品、废样品、废培养基、新建的生活污水预处理池污泥、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废活性炭、废紫外灯管、废UV灯管、生物安全柜废滤芯、动物房/空调/新风系统废过滤介质。其中,新建的生活污水预处理池污泥、污水处理站污泥经生石灰消毒后,委托成都 (略) 的单位清运处置, (略) 内暂存;其余危废(实验废液、废培养基、废样品/标本、废实验耗材、生物安全柜废滤芯、动物房废垫料/空调/新风系统废过滤介质先经高温灭菌锅灭菌灭活处理,动物尸体/组织经高压锅灭菌后密封暂存于冰箱内)分类收集、暂存于医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 (略) 处置。 一般固废:餐厨垃圾及废油脂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置,纯水制备系统废树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