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彭州市白鹿湖水库工程》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4月23日我局拟对成都彭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3日一2024年4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 (略) (略) 生态环境局(市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28-*;传真:028-*;邮编:*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略) 白鹿湖水库工程 | (略) (略) 白鹿镇白茶村 | 成都彭 (略) | 成都 (略) | 总投资*.*元,环保投资317.*元。建设内容:工程永久建设内容包括坝址枢纽工程、坝下管理房、 (略) 等;施工期临时工程包括砂石加工场、混凝土拌合场、砼预制场、钢筋木材加工场、弃渣场、油库等。施工期结束后对临时工程进行清理并对淹没线外的临时工程进行生态恢复。 | 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参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