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略) 镇化环保设施污水管道工程 已由“清发改【 * 】 *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金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 (略) 金 (略)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 (略) 有限公司。 (略)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为:本县内 (略) 有企业。
3.项目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 (略) 龙津镇;
2.2.工程建设规模: (略) (略) 镇化环保设施污水管道工程 ,项目总投资约 * 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详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 元(k= * %)
暂列金额为 * 3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 天;
2.6.质量要求: (略)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在 (略) 辖区内注册并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或 * 级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略) 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市政公共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略)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7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无。
3.8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清发改[ * * ] * (略) 。
3.9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 * 〕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 (略) 理。(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 (略) 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 (略) 办法》(闽建法〔 * 〕 * 号) 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3)根据《关于建立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的通知》(闽建建[ * ] * 号)规定,列入黑名单的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关于福 (略) (略) 关于将有关责任主体移出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知中移出“黑名单”的企业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5.评标办法
根据《 (略) 投标程序的通知》清发改[ * ] * 号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 (略) :
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 * 日9: (略) 单位代表、行业 (略) 业主管单位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县域内 (略) 有注册企业( (略) 门登记备案为准)中随机抽取 * 个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 (略) 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 (略) 登记(在场人员签名); (略) 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 * 个号码,第 * 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 * 中标候选人,第 * 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 * 中标候选人,第 * 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 * 中标候选人,并由 (略) 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过程,本县 (略) 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招标人当日在“清流 (略) 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 * 月 * 日至 * 年1月 1 日); (略) 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 (略) (略) 评审并作出决定。 (略) 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有以上单数),评标专家 (略) (略) 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 (略)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 (略) 出具保函;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 0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金 (略)
地址: (略) 长兴中街 * 号( (略) 6层)
电话: * - ***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 (略) 有限公司
地址: (略) 河滨路 * 号
电话: ***
联系人: 李女士
(略) 门或机构:清流经济 (略)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