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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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永嘉 (略) (略) 提出厂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地址在永嘉县桥下镇浦石村,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将4层办公楼和1层锅炉房变更为2层车间,该车间建筑高度14.25m,占地面积910㎡,建筑面积1975㎡。总建筑面积由4427.8㎡变更为4481.08㎡,建筑密度调整为55.86%,容积率调整为1.87, 调整 (略) 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见附图所示,现予以公示。 凡是与本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永嘉县自然资 (略) (联系电话:*)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示
永嘉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1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