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链接:“南通 (略) (略) ”http://**)( (略) 客服电话:025-*)。
1. 招标条件五龙汇R* 地块项目智能化工程项目由南通 (略) 为建设主体,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项目 (略)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崇川区。
2.1.2建设规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元。
2.1.4工期要求:39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
2.1.6招标控制价:*.00元。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个标段,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监控系统、周界系统、巡更系统、对讲系统、报警系统、停车场系统、门禁系统、物联感知系统、 (略) 、机房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工作内容: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为准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智能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监控系统、周界系统、巡更系统、对讲系统、报警系统、停车场系统、门禁系统、物联感知系统、 (略) 、机房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工程*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 7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元及以上的【住宅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4年9月2日14时00分前(北京时间)登录“南通 (略) (略) ”http://**)领取招标文件及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如有),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文件服务费为300元/投标人, (略) 收取,售后不退,由投标人按规定缴纳。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向代理单位支付3000元作为项目代理费用,若中标后拒不缴纳,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不另外结算。
招标文件服务费电子发票获取: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全量发票查询”→“对方纳税人名称”栏中输入南通 (略)
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5.1各投标人必须于2024年9月2日14时00分前(北京时间)将 (略) 上投标电子标书上传至“南通 (略) (略) ”http://**);
5.2本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9月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址::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南通 (略) 官网http://www.ncd-group.com/”网站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 (略) 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 (略) 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投标费用
9.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 (略) |
地址: | (略) (略) 1号启瑞广场 | 地址: | (略) 启瑞广场主楼16楼 |
联系人: | 姚工 | 联系人: | 杨工 |
电话: | * | 电话: | 0513-* |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