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旗四家子温泉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敖汉旗四家子温泉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地块位于敖汉旗四家子镇四家子温泉城内,中心经纬度坐标为:N41.*°,E119.*°,占地面积5846.63m2,总建筑面积3875m2。敖汉旗四家子温泉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第一阶段调查。经现场调查、查阅地块及周围历史卫星影像图,该地块在2011年以前为敖汉旗人民政府国有商业用地,于2011年1月至2024年8月为赤峰敖 (略) 商业用地,2024年8月至今为敖汉旗民政局社会福利用地,时至今日均处于闲置状态,现由敖汉旗民政局统筹管理。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环境管理办法》中的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企业,咨询人员访谈,地块内无残留的污水池、未发现堆存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未发现地表及地表下存放过危险废弃物,或者有毒有害物质储,未闻到地块内异常或刺激性气味以及污染痕迹。本次调查历史卫星图片或图表、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各个环节的调查结果可相互支撑、相互印证。调查结果表明:地块以及相邻地块历史土壤无可能的污染源,无可能的污染风险,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本地块按照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程序,不需要做进一步第二阶段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结束。按照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管理要求,无需启动风险评估工作,可按建设用地第二类用地进行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