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 (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规定,你公司提交的南川区大观陵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编码: *** XKCK *** *** )和《南川区大观陵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2),原则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重庆市南川区观 (略) ,属新建建设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综合服务楼(包括2层的楼门厅,2层楼的展示厅,1层楼的悼念厅,2层楼的餐厅),一个纪念台(纪念台共分4层),以及陵区内的景观绿化、 (略) 及休息亭、停车场、广场、护坡挡墙及其他管线工程。总建筑面积 *** m2,容积率0.05,绿化面积 *** .59m2,绿地率 *** %。
项目占地面积为9.48hm2,工程挖方总量8.71万m3,其中表土开挖2.19万m3,填方量8.71万m3,其中表土回填2.19万m3,无弃方。项目计划工期2020年7月至2022年7月,共计25个月。总投资 *** 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 *** 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防治标准。
(三)同意防治目标确定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四)同意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9.48hm2。
(五)原则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六)原则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七)原则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在开展监测工作时应进一步完善优化。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经审核,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 *** 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水土保持投资 *** 万元,主体已列投资中:工程措施费 *** 万元,植物措施费 *** 万元;方案新增水保投资 *** 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费 *** 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 *** 万元,临时工程费 *** 万元,独立费用 *** 万元,基本预备费9.4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 *** 2万元。
四、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 (略) 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弃渣场等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 (略) 公开,同时 (略) (略) 公开,并 (略) 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五)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渝水﹝2016﹞ (略) ”规定办理。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 (略) 同意后先行使用,同步做好防护措施,保证不产生水土流失危害, (略) 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七)项目开工前向 (略) 申请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八)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 (略) 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批复自行失效。
此复。
附件:1.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 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 (略)
2020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南川区大观陵园建设项目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 委员会 | |||||||||||||
涉及省(市、区) | 重庆市 | 涉及地市或个数目 | — | 涉及区县 或个数 | 南川区 | |||||||||||
项目规模 | 总用地面积 *** .44m2,总建筑面积 *** m2,总绿化面积 *** .59m2。 | 总投资 (万元) | *** | 土建投资 (万元) | *** | |||||||||||
动工时间 | 2020年7月 | 完工时间 | 2022年7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2年 | |||||||||||
工程占地 (hm2) | 9.48 | 永久占地 (hm2) | 9.48 | 临时占地(hm2) | 0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弃方 | ||||||||||||
8.71 | 8.71 | / | /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乌江赤水河上中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
地貌类型 | 剥蚀丘陵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t/(km2.a)] | 2119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9.48 | 容许土壤流失量 | 500 | |||||||||||||
[t/(km2·a)] | ||||||||||||||||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 1162 | 新增土壤流失量(t) | 606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 |||||||||||||||
防治 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2 | 表土保护率(%)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5 | |||||||||||||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防治 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建构 筑物区 | 主体已列:雨水管148m;○方案新增:表土剥1296m3; | / | 方案新增:彩条布覆盖5000m2。 | |||||||||||||
景 (略) 硬化区 | 主体已列:雨水沟656m;方案新增:表土剥 *** .20m3、表土回填 *** .20m3;截排水沟2684m,沉沙池6座。 | 主体设计:景观绿化 *** .59m2。 | 方案新增:彩条布覆盖 *** m2 | |||||||||||||
临时 堆土区 | / | / | 方案新增:临时覆盖8000m2;临时拦545m,临时排水沟356m,临时沉沙池3座。 | |||||||||||||
施工 生产区 | / | / |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100m,临时沉沙池1座。 | |||||||||||||
投资(万元) | *** (新增 *** ) | *** (新增0.00) | *** (新增 *** )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 | 独立 费用 (万元) | *** | |||||||||||||
监理费 (万元) | 0.87 | 监测费 (万元) | *** | 补偿费(万元) | *** | |||||||||||
分省措施费(万元) | — | 分省补偿费(万元) | — | |||||||||||||
方案编制 单位 | 重庆市润舜林工程 (略) | 建设单位 | 重庆市 (略) | |||||||||||||
法定代表人 | 卓樾 | 法定代表人 | 张正雨 | |||||||||||||
地址 | 重庆市 (略) (略) (略) (金科世锦城)4幢1-24-7 | 地址 | 重庆市南川区大观镇前进街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卓樾/ *** | 联系人及电话 | 龙小天/ *** | |||||||||||||
传真 | / | 传真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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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