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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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 | (略) 委政法委员会 | ||
项目名称 | 芗城区湖内新村4幢503号房产转让 | 转让底价(万元) | 46.67 |
公告日期 | ** | 公告结束日期 | ** |
房产转让公告
受委托, (略) 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集竞买人:芗城区湖内新村4幢503号房产转让,竞价起始价为人民币*元,竞价方式为“权益云”竞价平台的“网络动态多次报价”。 竞买人资格均限定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合法存续的法人单位或领取营业执照的其它组织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失信被执行人除外。本标的房产基本信息详见本公告附件《芗城区湖内新村4幢503号房产转让基本情况表》。有意竞标者请登*“权益云”网站(http://**)自行办理注册用户名,并于**日17:00:00前自行网上办理报名手续。标的详情介绍及交易事项要求请至本公告下方下载《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网络竞价规则》、《单位竞标承诺书》及《房屋买卖合同》等挂牌交易文件查看。
看样时间:**日—4日全天上班时间。因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避免看样人员聚集,请拟看样的意向竞买人提前电话联系预约,由转让方分别指定时间安排看样。
看样联系人:小林*
报名联系地址: (略) 龙文区水仙大街1 (略) 政务服务中心四层南侧4080室
报名联系电话:0596-*、* 吴女士/卢女士
竞价保证金到账确认电话:0596-*、*黄女士/陈先生
(略) 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
**日
芗城区湖内新村4幢503号房产转让基本情况表
标的 序号 | 标的 名称 | 房产基本情况 | 自由报价阶段 | 限时报价阶段 开始时间 (限时报价周期120秒) | 竞价起 始价 (元) | 竞价保证方式 |
1 | 芗城区湖内新村4幢503号房产转让 | (1)本次转让标的房产包括芗城区湖内新村4幢503号住宅及其附属储藏室; (2)房产建筑面积:住宅:59.18㎡(专有建筑面积:50.31㎡,分摊建筑面积:8.87㎡)、储藏室:11.27㎡; (3)《房屋所有权证》 :漳房权证芗字第*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漳国用(92)字第02466号; (4)房屋结构:混合结构; (5)用途:住宅及储藏室; (6)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土地分摊面积11.62㎡,土地出让金由买方承担,具体金额以相关政府部门核定为准; (7)总楼层及层数为:房产所在楼总层数6层,住宅所在层6层,储藏室所在层1层; (8)房屋建成时间约为1989年,现状以现场看样为准; (9)其他情况:不存在抵押,不存在出租,未有户口落户,其他内容见房产产权登记证书。 | **日 09:00:00至限时报价阶段开始时间前 | **日 10:00:00 | * | 1、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参与竞标的,应以报名登记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名称采用转账方式(请勿使用银行柜台现金存款)缴交竞价保证金人民币93000元,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日17:00:00 。其他缴交要求详见本项目的《网络竞价须知》,竞价保证金缴付银行账户: 开户名: (略) 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 账号: ** 2、单位(含法人单位和其它组织)参与竞标的的,不收取竞价保证金,但需提交《单位竞标承诺书》。 |
备注:1、本次竞价通过“权益云”竞价平台采用“网络动态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各竞标人参与本项目竞价均需通过“权益云”竞价平台注册账号、申请报名及竞价报价。网络动态多次竞价报价过程由自由报价阶段和限时报价阶段组成: (1)自由报价阶段自**日09:00:00开始至本标的限时竞价开始前。在本阶段竞标人可以对项目标的充分报价,该阶段报价高于当前最高报价(第一个报价者,可从起始价报价)且符合加价幅度规定的(每次加价幅度为100元或其整数倍),即为有效报价。在本阶段,每个报价不设间隔周期时限。 (2)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所有竞标人即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自**日10:00:00开始)。限时报价阶段可由多个限时报价间隔周期时限组成,每个报价间隔时限为120秒。在一个报价间隔周期时限内如无人加价,当前的最高出价者即为该标的的竞得人,竞价活动结束;如报价间隔周期时限内有人加价,则以此报价时间为新的报价间隔周期时限起点,往后等待新的报价,直至最后一个报价间隔周期时限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为止,当前的最高有效报价的竞标人即成为该标的的竞得人,竞价活动结束。 (3)若自由竞价阶段及限时竞价阶段均无人报价,则该标的流标。 2、竞价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至产权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及《竞价记录》,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逾期未办理者,卖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有权没收竞得的自然人竞价保证金或要求单位竞得人按违约标的竞价成交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 3、房款缴交:买方须于《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若本房产买方为自然人的,其参加本房产竞买时缴交的竞买保证金93000元,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 (略) 国有资产产权(物权)交易中心全部转给卖方,作为房款的组成部分。 4、土地出让金:本标的房产所属土地性质为划拨地(土地分摊面积11.62㎡),划拨地转为出让地应交的土地出让金由买方承担,土地出让金具体金额以相关政府部门核定为准,竞买人须自行到土地出让金核定相关政府部门了解相关政策,因竞买人未了解或对土地出让金核定相关政策产生误解而造成的相关后果,转让方及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买卖房产涉及的有关税、费约定:买卖过户所涉及税、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由法定缴纳义务方各自承担缴纳,未明确缴纳方的,由买方承担。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政策中未明确缴纳方的,由买方缴纳。产权证从卖方名下过户至买方名下的办理费用由买方承担。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过户手续费用由买方承担。该房产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如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另行签订过户协议,结余部分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本标的报价的竞价起始价及成交价仅为标的房产转让的价格,不含买卖过户房产需缴交的土地出让金及所产生的一切税、费。 6、交房、过户时间约定:买方在缴清购房款后,卖方于 30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房屋移交给买方,且买卖双方于房屋移交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7、转让标的具体状况和品质以现场看样为准,竞买人参加竞买应对标的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应当充分了解不动产所在地政府的土地、房产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所在地政府颁发的限购令,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即视为竞买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政策了解不细致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因买方的原因造成产权无法变更过户),并愿对自身参加竞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8、竞标人报名时应上传提交以下资料: (1)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参与竞标的,应上传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a.本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其经营者本人身份证);b.如委托他人经办竞标交易事宜,还需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c.竞价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原件。 (2)单位(含法人单位和其它组织)参与竞标的,应上传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a.营业执照(限企业单位提交)或法人证书(限事业单位提交)或组织机构代码证(限机关单位、群团组织等提交);b.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c.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如委托他人经办竞标交易事宜,还需提交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d.单位竞标承诺书【请至公告下方下载,承诺书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在指定位置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后上传】。 (3)授权书格式请至公告下方下载或者在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需签字(加盖公章)后上传。 9、其他交易事项要求请查看《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网络竞价规则》、《单位竞标承诺书》及《房屋买卖合同》等挂牌交易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