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地区法人数字证书基础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 法人数字证书基础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0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ITC-#G
项目名称: (略) 法人数字证书基础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标项名称: (略) 法人数字证书基础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为 (略)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户采购首张“浙江省法人数字证书”,提供线上线下的首张法人数字证书新领、更新、补办、变更、解锁等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及相关的用户咨询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止(一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 (略) 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及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资质;如联合体参与投标,须牵头人具备以上证书;
(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均为中小企业且不超过2家,电子认证服务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01月0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略) 线上获取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0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0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 (略) (http://**),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进行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4.其他事项:(1)本 (略) 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 (略) 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5)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场 (略)
地 址: (略) (略) 和济街6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范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日湖世茂中心1号楼8楼
传 真:0574-#
项目联系人(询问):吕赟、潘顺吉、房逸楠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夏伟立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略) 政府采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19号
传 真:/
联 系 人: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