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及相关资料给予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平江和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弃食用油脂无害化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平江 (略)
建设地点:平江县安定镇长田村
验收范围:本次验收范围主要为平江和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弃食用油脂无害化利用项目(阶段性年产粗油脂4500吨/年)。
公示内容: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0日起满20天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