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 (略) 新改建工程项目 |
| (略) 青阳县城区 | | * |
| 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黄亮 |
| 6355.52 | | 635.5 |
| 2026-05-31 |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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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 (略) 、 (略) (略) 12条,新 (略) 8公里、改 (略) 7.02公里,改造混错解 (略) 6.13公里;配套加装前端监测感知设备,流量计15套,液位计35套,水位计16套,雨量计3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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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措施: 工程施工期间应加强对燃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发动机应在正常、良好状态下工作;使用无铅汽油。 因施工场地施工粉尘相对集中,施工人员应发放防尘面罩,以保护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 |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处理措施后通过城 (略) 排放至青阳县污水处理站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砂石料冲洗废水、生产机械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生产废水采用沉淀池法处理,通过新建沉淀池,根据出口处水质监测结果,调整沉淀时间,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
| 环保措施: 1)弃渣量及弃渣处理本工程合理安排施工,减少开挖量,降低工程弃渣,避免了重复开挖和多次倒运;弃渣尽量回填利用,不能利用的,由渣土车运至附近需要渣土的施工现场或建筑垃圾场;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采取土地整治措施,予以还原。2)生活垃圾处理生活垃圾就近运至垃圾站。在施工期间生活区设置专门的垃圾桶,每天定时清运至碴场填埋。对施工区的垃圾桶需经常喷洒灭害灵等药水,防止苍蝇等害虫孳生,以减免生活垃圾对工程地区水环境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卫生产生不利影响。 |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在一定范围内将受到噪声的影响,建议施工单位对距离居民去较近敏感点设置移动声屏障,降低噪声影响。同时禁止夜间施工,但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连续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同时告知周围居民具体的施工时间和地点,并上报环保局备案后方可施工。噪声防护主要针对现场施工人员,为其配备耳罩作为个人防护用具,本工程施工期共配置耳罩,同时加强对噪声源控制,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 |
| 有环保措施: 本工程 (略) 政环保项目,它建成后对改善青阳县城区居民生活环境和保护水体水环境产生积极的良好作用,对周边环境无影响。综上可知,本项目建设期、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在施工期针对三废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实现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和环境保护,将可有效控制本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不会降低建设区域原有环境质量功能级别。因此认为,该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是合理可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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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