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函项目编号:LXCG*号
尊敬的供应商:
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利辛县水务局委托,将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 2018年度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项目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供应商就本项目采购清单中的服务及相关要求,在 2018年 10月16 日 15:00 时前往本中心,就有关技术、服务、报价等内容进行谈判。
2、谈判小组和参与谈判的供应商(投标人,下同)就相关采购要求进行谈判,谈判包括技术谈判和商务谈判。商务谈判共进行两轮谈判,在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前提下,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供应商可以不对本中心的采购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采购活动。
3、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该报价包括本项目服务费用和所有相关税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资格要求:
3、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2018年度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系统
(
(略) (略) 政府相关文件要求,2018年11月底前须分 (略) 级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报告,并报送相关部门审核。选择并测算分析县级样点灌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县级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编制县级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年度报告。
(三)其他要求
四、服务期(工期)
成交供应商在签定合同后,45日历天内完成。
五、付款方式
*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质保期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六、报价说明
本项目预算金额:*元。供应商首轮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如超出预算金额,按无效投标处理;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如高于首轮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谈判小组可就该项目有关事宜与供应商进行谈判。
八、投标保证金
1、供应商须于谈判时间前提交人民币0元 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投标保证金请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入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现金存入或其他方式存入(转入)的均视为无效,并拒绝其投标。投标单位须在汇款备注加入项目名称(或LXCG*号项目),如不加入责任自负。
银行户名:
开户行:
账号:
;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利辛县水务局
地址:
联系人:马少军
电话:*
传真: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利辛县经开区创业路1号
联系人:吴德军
电话:0558-*
传真:
2017年 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