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略) 新增DSA项目 | (略) (略) 内东侧新建综合楼一层最北端 | (略) (略) | 陕西豪世 (略) | 项目工作场所主要由新建DSA机房及相关的控制室、设备机房、污物通道、洁净区、缓冲间、更衣室等功能场所组成。DSA机房建筑面积48.7m2,购置1台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设备(DSA),设备型号为飞利浦的Azurion 5M20型,最大管电压125kV,最大管电流1000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用于进行冠状动脉造影及支架植入术,外周血管造影及介入手术治疗。项目总投资107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 | (一)高度重视辐射环境管理工作,完善专职管理机构并制定专人负责,相关管理及工作人员必须参加相应级别的辐射安全培训和考核,严格持证上岗。(二)建立健全设备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设备检修维护、辐射安全防护等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做到制度上墙。制定完善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区域辐射环境安全。(三)配备必要的辐射监测仪器,建立辐射环境监测制度,加强项目运行期间工作场所、周围环境的辐射水平监测。严格落实个人剂量监测与管理制度,建立个人剂量和健康档案并长期保存。按照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本项目确定工作人员年有效剂量管理约束值为5mSv,公众年有效剂量约束值为0.1mSv。(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确保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等相关标准要求。做好辐射工作场所屏蔽防护工作,确保DSA介入手术室各屏蔽体表面外0.3m处的辐射剂量率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中“具有透视功能的X射线机在透视条件下检测时,周围剂量当量率控制目标值应不大于2.5μSv/h”的要求。辐射工作场所应严格划定控制区、监督区,并加强日常管理。机房防护门应设置闭门装置及门灯连锁装置,门口应设置规范醒目的电离辐射警示标识和工作状态指示灯,机房内应配套建设通排风系统并加强通风换气,防止有害气体累积。加强介入治疗工作场所管理并严守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辐射防护用品并做好医生、病人的个人防护工作;严格控制手术医生的工作时间,确保满足剂量管理限值要求。建立DSA设备运行、维修保养等档案记录。加强对设备及辐射安全防护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进一步完善防止误操作及工作人员、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避免发生辐射事故。 | \ | \ |
2 | 中航天水 (略) 新建使用Ⅱ类射线装置(X射线探伤机)项目 | 中航天水 (略) 厂区 | 中航天水 (略) | 陕西豪世 (略) | 中航天水 (略) 现有1台XXG2505型X射线探伤机,放置在厂区已建探伤室内。本项目拟拆除现有探伤室,在厂区东侧新建探伤室,新建探伤室占地80m2,曝光室40.22m2,曝光室内径尺寸:长6.935m、宽3.317m、高3.205m;现有的X射线探伤机迁建至新建探伤室的曝光室内,利用产生的X射线对拆解下来的飞机零部件的焊缝进行无损检测,主束方向北、向下;同时新增一台移动式X射线探伤机,型号为COMET PXS EVO 200D型,利用产生的X射线对无法拆解的飞机零部件的焊缝进行无损检测,主束方向向上,移动探伤机用于探伤室探伤及现场探伤,场所位于厂区内结构维修厂房,占地8800m2。项目总投资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 (一)高度重视辐射环境管理工作,设立专职管理机构并安排专人负责,相关管理及工作人员必须参加相应级别的辐射安全培训和考核,严格持证上岗。(二)配备必要的辐射监测仪器,建立辐射环境监测制度,加强项目运行期间工作场所、周围环境的辐射水平监测并归档。严格落实个人剂量监测与管理制度,建立个人剂量和健康档案并长期保存。按照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本项目确定工作人员年有效剂量管理约束值为5mSv,公众年有效剂量约束值为0.25mSv。(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确保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等相关标准要求。做好辐射工作场所屏蔽防护工作,确保满足关注点剂量当量率控制水平要求。辐射工作场所应合理划定控制区和监督区,并加强作业期间安全管理,设备工作时主射方向应避开控制台。铅房出入门应采用门机联锁、门灯联锁的保护装置,门口应设置规范醒目的电离辐射警示标识及声音报警装置。合理布设视频监控、紧急停机按钮等安全设施,并配套建设通排风系统,加强通风换气。(四)建立健全设备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设备检修维护、辐射防护及安全保卫等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制定完善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区域辐射环境安全。(五)进一步完善项目运行期间的安全管理措施,建立探伤运行、维修保养等档案记录,并由专人管理。定期开展对设备及其辐射安全设施的检查维护,工作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防止辐射事故发生。(六)探伤辐射工作场所终止运行后,你单位应组织开展辐射环境监测,若存在污染,应当依法履行退役环评及终态验收手续。 | \ | \ |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电话:0938-*(传真)、*,邮箱:*@*26.com 通讯地址: (略) 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邮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