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衡南县辰宇煤矸石加工厂资源化利 (略) 原中盐天 (略) 遗留废渣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11月28日起共计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 (略) 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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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衡 (略) (略) (略) (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衡南县辰宇煤矸石加工厂资源化利 (略) 原中盐天 (略) 遗留废渣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衡南县咸塘镇 |
建设单位 | 衡南县辰宇煤矸石加工厂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金 (略) |
项目概况 | 衡南县辰宇煤矸石加 (略) 衡南县咸塘镇实施本项目《衡南县辰宇煤矸石加工厂资源化利 (略) 原中盐天 (略) 遗留废渣技术改造项目》,本项目位于衡南县咸塘镇柴冲村沙子珑组,原项目总占地面积#m2,本次技术改造项目依托现有砖厂生产线,增 (略) 原中盐天 (略) 遗留废渣作为部分原料进行生产,配套建设一般固废贮存场,提升脱 (略) 理能力,并设置相应的在线监测系统,不新增占地。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次技改项目废气主要是一般固废装卸、贮存粉尘,在采取配备炮雾机、洒水抑尘等措施后能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中表2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3中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制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生活污 (略) 内 (略) 理后,用于农田施肥。厂区初期雨水经收集后用于生产,不外排。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次技改项目依托原项目机械设备,噪声环境影响与原项目相同。 (4)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次技改项目不增加产能,生产人员和生产制度同原项目相同,营运期产生固废与原项目相同。技改项目增 (略) 原中盐天 (略) 遗留废渣作为部分原料进行生产,配套建设一般固废贮存场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标准要求。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营运期产生及掺配的固废不会影响当地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