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湖花苑三期项目通信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徐州 (略) 建设的景湖花苑三期项目通信工程项目,准备工作已经完成,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鑫 (略)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睢宁县;
2.1.2合同控制价:约*元;
2.1.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1.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
2.1.5 资金来源:自筹。
2.2招标范围:景湖花苑三期项目通信工程项目,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的分包模式,本项目的通 信工程施工图纸(方案)设计、设计深化及优化、设计图纸的报审、 县市省有关部门的审查审批等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场外运输、工地内倒运、材料的所有损耗;红线外运营商管道接入点至小区内通信机房及红线内通信机房至楼栋的弱电管道敷设;单元分线箱安装;通信机房至单元分线箱、单元分线箱至户内多媒体箱的光缆布放、接续及测试;人(手)孔的砌筑、光缆、光纤及设施的标识、标牌安装;电话系统、网路络布线系统、多分能访客对讲系统、火灾自动投警系统的验收;工程质保期内的维护等;以及通信工程中的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安全文明施工、检测试验费、配合验收、竣工资料编制及移交权责、预算编制、提交报审、设计深化等相关内容。并配 (略) 单位施工,达到包验收、包施工、包决算的“交钥匙”的效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法:请于2024年08月05日至2024年08月08日,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需盖章)到鑫 (略) 办理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09日北京时间14:3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采购人: 中铁上海工程局 (略)
联系人: 张经理 电话:*
地 址: (略) 睢 (略) 二期向南500米。
9.招标代理机构:鑫 (略)
联 系 人: 侯工 电话:*
地 址: (略) 睢宁县睢城 (略) 新天地14号楼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