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青田赤岩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丽水青田赤岩 110 千伏输变电工程 | (略) 青田县船寮镇 | (略) (略) (略) | 项目总投资735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赤岩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 赤岩变远景主变规模3×50MVA,本期(本次评价)建设主变规模2×50MVA,主变户外布置;海口~港头π入赤岩变110kV线路工程(含青田T接) 本工程新建线路路径长度16.4km(折单),其中,双回架空线路长度2×7.5km,单回架空线路长度1.2km,双回电缆线路长度2×0.07km,青田侧新建单回架空线路长度0.025km(仅挂线)。 | /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水污染防治:施工期工地中产生的废水上层清液沉淀后于洒水降尘或绿化用水;含油生产废水先经隔油处理,表面浮油统一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管理系统。运营期建筑物屋面水、场地雨水由排水管排至环一路雨水管网;站内少量生活污水采用站内化粪池收集后排入站址北侧污水管网。2、大气污染防治:开挖土方集中堆放,采取围挡、遮盖措施,及时回填或清运;定时洒水清扫,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路线,密闭运输,不得沿途撒、漏。3、噪声污染防治: 施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正确操作,保证在良好的条件下使用,减小运行噪声值;优化施工车辆的运行线路和时间,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噪声敏感时段,禁止鸣笛,降低交通噪声。运营期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合理设计布置辅助用房位置使噪声源对建筑物中运行人员的影响减轻;选用低噪声的变压器,降低电磁噪声;提高导线加工工艺,防止由于导线缺陷处的空气电离产生的电晕,降低线路运行时产生的可听噪声水平。4、固废污染防治:施工期弃土及时外运至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别堆放,由环卫部门或施工单位送入环卫系统处理;金属构件、导线等可回收利用建材由电力部门回收。运营期站内设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至站外垃圾转运站;废弃蓄电池由有资质的专业单位直接回收处置;事故废油由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回收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
联系电话:0578-*
通讯地址: (略) 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10楼(H01-02号投资项目综合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