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高要区 (略) :
《关于申请高要区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概算审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 (略) 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肇府〔2014〕3号)和《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问题的通知》(肇府〔2018〕9号)规定,以及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对高要区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核意见,现函复如下:
一、高要区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项目立项手续已经我局批复(高发改资〔2021〕18号)。原则同意你单位组织实施高要区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107-*-04-01-*)。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对我区活道镇、河台镇、蛟塘镇、乐城镇、水南镇、小湘镇、金渡镇及禄步镇等255个未覆盖供水改造的自然村进行村级小型集中供水标准化改造,将城镇自来水管网延伸至村口接入村主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供水管网、管网配套建筑物水陂、过滤消毒一体化设备及蓄水池等。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8400.32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7237.67万元、独立费用628.81万元、预备费用393.32万元、水土保持工程静态投资82.42万元、环境保护工程静态投资58.10万元。
四、项目建设 (略) 级涉农资金出资2600万元、不足部分由本级财政资金解决。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高要区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