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第十一条规定: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现将“塑料袋制品扩建项目”作出以下公示:塑料袋制品扩建项目位于 (略) 经 (略) (略) 5号,已按照环评及环评批复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设施已全部建成。
一、竣工日期
竣工日期为2025年1月6日
二、公众素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咨询或提出意见。
联系人:黄总
联系电话:(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