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农村土地功能提升建设项目
高峰段(乡情馆)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0日)
项目标段名称 | 垫江县农村土地功能提升建设项目高峰段(乡情馆)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40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闰 (略)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 | 工期(交货期) | 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第一名 | (略) (略) | *.43 |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 招标文件的要求 | 曾海波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渝*8 | ||
第二名 | (略) (略) | *.4 |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 招标文件的要求 | 张浩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渝*9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候选人: (略) (略)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第二候选人:重庆全 (略) 资质: (略) (略)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一、否决投标情况: 重庆 (略) 因投标文件投标函评审不合格被否决投标 二、投诉受理部门: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电话:023-*)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符合性审查(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均合格。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 垫江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提出异议。 | ||||||||
招标人(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 (略) 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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