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辽-兴安盟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文件要求,兴安 (略) 委托内蒙古旭豪自然 (略) 完成通辽-兴安盟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 建设项目名称
通辽-兴安盟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项目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建设单位:兴安 (略)
2.项目性质:新建
3.项目建设地点:扎鲁特旗、科尔沁右翼中旗、突泉县、科尔沁右翼前旗、 (略) 。
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 (略) 扎鲁特旗通-霍天然气管道扎旗段,途经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突泉县、科尔沁右翼前旗,终点为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计划总投资12亿元人民币,线路主线长度约270公里,支线长度约11.3公里; (略) 扎鲁特旗境内65.7公里;兴安盟境内主线长204.3公里,支线长11.3公里;其中科尔沁右翼中旗境内64.7公里、突泉县境内66.7公里、科尔沁右翼前旗境内55.4公里, (略) 境内17.5公里;沿线规划建设1座首站、4座分输站、8座阀室、1座综合站(门站、CNG母站、行政中心)、1座末站及线路附属设施;管道直径508毫米,设计压力6.3兆帕,年输气量约10亿立方米。
三、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四、公示说明
⒈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⒉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⒊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
⒋公示日期:2023年8 月19日---2023年9月3日
五、实施单位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1、实施单位:兴安 (略)
联系人:亓建军 联系电话: *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内蒙古旭豪自然 (略)
单位地址:内蒙 (略) 赛罕区南二环永泰城写字楼D座17A层
联系人:额伊布日古 联系电话:* 邮箱:*@*63.com
特此公告
公示发布单位:兴安 (略)
2023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