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EPC)总承包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名称 | (略) 消防救援支队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 (略)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略) 消防救援支队特勤站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 临*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EPC)总承包 临*-01-01 |
开标时间 | 2024年06月04日 10时00分 |
开标地点 | (略) 开标室2号 |
公示期 | 2024年06月05日至2024年06月08日止 |
备注说明 |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内 (略) 、中益 (略) |
投标报价(元) | *.0000 |
工期(交货期) | 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06月30日,计划完工时间:2024年11月30日,共计:153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张静 无 / |
企业业绩 | 1.枣 (略) 审判法庭建设项目2. (略) 文化艺术公园地下人防工程初步设计(含概算)3.固安县北京新机场噪声影响区回迁安置区项目工程总承包4.鄂托克旗棋盘井第三小学宿舍楼维修项目5.武警鄂尔多斯某部消防等维修工程6.鄂托克旗乌兰镇安睦降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项目经理:张留柱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蒙*;设计负责人:刘启尧 一级注册建筑师 *;安全员:鲁敏 工程师 蒙建安C3(2024)*;施工员:王祯*0080;质检员:闫海军 工程师*0107;材料员:张艳玲 工程师*0161;资料员:白水洋 工程师*0184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内蒙古 (略) 、 (略) |
投标报价(元) | *.0000 |
工期(交货期) |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6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30日,共计:153。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李文义 无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蒙 * |
企业业绩 | 1.省道 315 (略) 综合服务站工程施工2.内蒙古乌 (略) 传染病区建设项目施工3.内蒙古自治 (略) 乌拉特中旗乌兰牧骑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施工4.五原县四大股普济寺新建养老机构建设工程--虚怀楼、云海楼5. (略) 乌拉特中旗福乐 (略) 建设项目施工6. (略) 新能源装备制造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7. (略) 2022 年老旧小区改造勘察设计项目三标段8. (略) 人民武装部提升改造项目设计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设计负责人:陈翔 一级注册建筑师*;;安全员云继忠蒙建安 C2(2005)*;施工员宋源*2632;质检员王政*0885;材料员郭峰*1829;资料员王雅茹*0536;预算员杨文婷*7942;结构设计人员:白先龙工程师一级注册执业证书S*;给排水设计人员:慕志毅高级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CS*;暖通设计人员:石岩高级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CN*;电气设计人员:尹锦程高级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DF*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 内 (略) 、中通 (略) |
投标报价(元) | *.0000 |
工期(交货期)天 | 153 |
工程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李强 无 / |
企业业绩 | 1.办公楼扩建及维修改造工程2.汇 (略) 展厅改扩建工程3.内蒙古 (略) 厂房及办公附属用房改建工程4.九中教室改扩建工程5. (略) 生态环境局自动监测站基础设施保障项目6. (略) 第三中学新建综合楼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EPC)7.内丘工业园区新型建材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8.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智能智造园项目(8 栋试验基地及配套设施部分)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程总承包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项目经理:赵欣欣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蒙 *;设计负责人:戴慧玲 一级注册建筑师*;安全员:杨贵助理工程师蒙建安C3(2023)*;施工员:杨文宇助理工程师*0069;质检员:马超群助理工程师*0136;材料员:刘银春助理工程师*0002;预算员:熊利娜助理工程师*0812;资料员:胡燕霞助理工程师*0176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否决投标情况
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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