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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宜阳竞磋-2024-101 |
2、采购项目名称:宜阳县张坞镇农业服务中心宜阳县第三批农 (略) 建设项目-2024年宜阳县张坞镇新庄村污水治理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9日 |
5、评审日期:2025年01月02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宜阳政采磋商新(2024)0062号-1 | | 河南 (略) | (略) 宜阳县城关 (略) 大厦615室 | (略) | 元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宜阳县张坞镇农业服务中心宜阳县第三批农 (略) 建设项目-2024年宜阳县张坞镇新庄村污水治理项目 | 本项目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 30日历天 | 秦海玲 | 豫(略)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周安安、王永坚、朱婕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 (略) (略) 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管理的通知(洛财购[2019]3号)规定计取,由成交单位支付。 |
收费金额:(略)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 (略)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宜 (略) 监管部门联系人:宜 (略)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略)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宜阳县张坞镇农业服务中心 |
地址:宜阳县张坞镇 |
联系人:马先生 |
联系方式:0379-(略)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建乐 (略) |
地址: (略) (略) (略) 61号东方今典水晶七号10-2404室 |
联系人:马女士 |
联系方式:0379-(略)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
联系方式:0379-(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