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国土资源厅、 (略) 财政厅、 (略) 环保厅、 (略) 质量技术监督局、吉林银监局、吉林证监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国土资发〔2017〕141号)相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 (略) 复兴村金矿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等4个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4个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及审查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矿业权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吕东泽
联系电话:0435-*
2-1.通化县大安灰石总厂水洞沟采石场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审查意见表
3-1.通 (略) 通化县冰沟铁矿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审查意见表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