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大吴村股 (略) :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要求给予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大吴村文化长廊及数字乡村平台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乡村振兴中山市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安财农〔2022〕 (略) )的文件精神,为提升大吴村公共基础设施水平,全面优化提升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同意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大吴村文化长廊及数字乡村平台建设项目建设方案。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 (略) 旁。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两大方面:文化长廊及数字乡村平台建设。
1、文化长廊
拆 (略) 约135㎡,拆除原混凝土地埕共约395㎡。 (略) 旁增设三段文化长廊,每段长度均为 *** m,宽度均为2.45m,连廊天面顶贴中式琉璃瓦及地面贴天然石板;修复混凝土地埕约137㎡(其中约70㎡面层贴广场防滑砖); (略) 花斗约50㎡,现有球场四周增设排水槽长度约250米。
2、数字乡村平台
配套监控系统及Led显示屏共3块,景观绿化及亮化灯光等数字乡村平台建设。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为 *** 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万元,预备费5.07万元。 (略) 需资金在《关于下达2022年乡村振兴中山市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安财农[2022] (略) )文件下达资金中列支, (略) 分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四、项目计划建设期为3个月。
五、项目的广东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05- *** -04-01- ***
六、项目要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请项目单位 (略) 门申报入库。
七、如 (略) 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项目建设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 (略) 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