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9月14日至2024年09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香 (略) 9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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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珠海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珠海金湾区 |
建设单位 | 珠海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从事塑胶制品的生产和销售等,年产塑胶瓶600吨,具体建设规模和内容详见报告表。 |
环评机构 | 广东德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根据报告表分析,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如下:1、废气:不合格品及边角料回用时产生破碎废气(颗粒物),注塑、挤吹、拉吹时产生有机废气(非*烷总烃、*醛、臭气浓度)。2、废水:员工生活污水。3、噪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4、固废:员工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模具、废活性炭等。项目其它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详见报告表。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于2024年9月3日到9月9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