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晟新锐(天津) (略) 年产100吨金属结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已经进入尾期,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以及评价结论基本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内容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到本次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中。
1、项目概况
本项 (略) 武清区大王古镇京滨工业园京滨大道6号,租赁景军工业园北区内1号厂房东侧闲置区域进行生产。本项目不涉及土建施工,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租赁的厂房内建设一条铝蜂窝金属结构件生产线,购置安装相关生产设备。项目实施后可实现年产铝蜂窝金属结构件100吨。
2、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不涉及土建施工过程,拟利用现有厂房内闲置区域进行设备的安装。施工周期短,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光化工序产生的NOX经光化槽上方的集气罩(四周加软帘)收集后,引至1套碱液喷淋塔净化处理,尾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浸底胶和压制固化工序废气经设备上方集气罩(四周加软帘)收集,调胶、浸底胶后烘干、涂胶及烘干工序的废气经管道收集,所有废气一起汇集至1套“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净化处理,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
本项目排气筒P1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相应标准限值;P2排放的非*烷总烃、TRVOC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其他行业标准,排放的*酸*酯排放速率和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相应限值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的厂房外监控点浓度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的限值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的厂界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厂界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氮氧化物的厂界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相应标准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酸*酯的厂界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相应限值要求;本项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均远远小于20(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相应限值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除油、除包铝层、光化、阳极化各个工序后的水洗废水,喷淋塔排水以及纯水机排放浓水。本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 (略) 最终排入天津 (略) (京滨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废水水质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京滨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具备接纳本项目废水的能力。本项目污水排放去向合理可行,预计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铝箔清洗机自带烘箱、涂胶机自带烘箱、热压机、铝叠板切割机、空压机、废水处理设施水泵、废气治理设施风机等。为减少设备噪声对厂界的影响,建设单位拟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经预测,本项目噪声源经过降噪及距离衰减后,东、南、北各厂界的噪声叠加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应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边角料、不合格品、废过滤材料、废催化剂,边角料、不合格品交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废过滤材料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废催化剂由供货厂家回收;危险废物包括废渣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污泥、废矿物油、废油桶、沾染废物,暂存于厂房内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运行后产生的固体废物种类明确,在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处置去向明确的基础上,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5)地下水
因项目本身对其设计及施工过程有严格的防渗要求,并且项目对各类构筑物等进行了严格防渗措施要求,在正常状况下,地面、池体经防渗处理,污染物从源头和末端均得到控制,不具备污染途径。在正常状况下项目地下水污染源难以对地下水产生影响。
在非正常状况下通过对地下水跟踪监测井的日常监测,在发生泄漏后可及时发现泄漏并进行应急处理,同时在可能受到影响的范围内无地下水敏感点。因此在非正常状况发生后,对泄漏点进行修复可截断污染源,并应依据相关技术指南采取应急修复措施,使此状况下对周边地下水的影响降至最小。
(6)土壤
本项目施工过程不会对周边土壤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本项目污染物通过大气沉降进入土壤环境中的量很小,对土壤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非正常状况下,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水箱发生泄漏的情况下,通过破损防渗层进入土壤环境,会对土壤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建设单位应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设施防渗措施,定期巡检,减少泄漏事故对土壤的影响。
(7)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最大存在量与临界量比值小于1,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是化学品库、危废暂存间、原料库房、光化槽、阳极化槽等风险物质发生泄漏事故及火灾爆炸次生/伴生影响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建设单位应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本项目在落实各项事故防范措施、应急措施等基础上,环境风险可防控。
3、环评报告书初步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 (略) 产业政策要求,建设用地为工业用地,规划选址符合天津京滨工业园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本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废气、废水污染物经相应的环保措施治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去向合理,采取分区防渗措施,设置地下水永久监测井,针对可能的环境风险采取必要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预计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综上所述,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4、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事项包括您对本工程建设是否认可、本工程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及对您工作生活的影响;您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5、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现将公众意见表及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对外公开,可通过调查表反馈或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如有需求,请及时与建设单位联系并查看纸质报告书。
6、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晟新锐(天津) (略)
联系人:全工
联系电话:022-*
环评单位:联合泰泽 (略)
联系人:常工
联系电话:022-*
地址: (略) 武清区大王古镇京滨工业园京滨大道6号
公众意见表提 (略) 址:*@*q.com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主要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略) 址: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