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河南驻马店西 500 千伏输变电工程于2023年5月6日经河南省发改委批准(豫发改审批〔2023〕82号),属省级电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用地位于文城乡马楼村,建设用地于2024年4月11日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豫政土〔2024〕439号)。现 (略) 作为项目承建单位提出申请,因项目建设需要,需临时使用文城乡马楼村(赵渡口自然村东侧)土地896平方米(1.344亩),用于施工材料加工、堆放和生活区、办公区,土地地类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022年国土变更调查现状地类)。临时用地已与文城乡马楼村及土地承包人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已足额补偿到位。临时用地复垦保证金2.*元已缴存到位。为保障电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河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豫自然资规〔2022〕1号)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精神,现批准 (略) ,临时使用文城乡马楼村村土地896平方米(地类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不涉及耕地、),临时用地用途为河南驻马店西 500 千伏输变电工程施工材料加工、堆放和生活区、办公区,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一年(自批准之日起)。
接此批复后,临时用地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位置、用途和面积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使用期限届满应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条例》( (略) 令第592号)等法规政策和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履行土地复垦义务;局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文城自然资源所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以及《 (略) 人民政府关于在乡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驻政文〔2023〕23号)等文件规定,监督用地单位依法用地并按相关要求和标准及时进行土地复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