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普子 (略) 整治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项目彭水县普子 (略) 整治项目建设计划根据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彭水苗族土家族自 (略)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联合以彭水住建发〔2023〕112号文下达,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实施方案含概算)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以彭水发改审(2024]38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编号: GC-BX-(略) ;项目业主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普子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财政预算,比选人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普子镇人民政府 ,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拟对该项目施工进行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彭水县普子镇。
2.2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设计新建d300的污水管道,长度约377米,材质为钢带增强聚(略)烯螺旋波纹管,d400的污水管道,长度约685米,材质为钢带增强聚(略)烯螺旋波纹管,检查井41座,跌水井1座;污水支管改造约1000米,管径d100,管材为PVC-U,路面破除及修复约950平方米,以实际发生为准。
2.3比选范围:比选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比选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计划工期:6个月。(2024年7月-2024年12月)。
2.5 项目概算总投资约为:79.(略)元。
3.竞选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且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竞选人,请于2024年 10 月 11 (略) 公共 (略) (彭水县)(http://**)上自行下载本项目比选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澄清和修改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竞选人全部知晓有关全部内容。
5.竞选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比选时间
5.1 竞选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 10 月 15 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由竞选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代理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比选文件指定地点递交竞选文件, (略) (略) 开标室(具体 (略) 大厅开标公告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文件,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2 比选时间为递交竞选文件截止时间。
6.比选公告的发布
本次比选 (略) 公共 (略) (彭水县)(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普子镇人民政府
地 址:普子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 (略)
比选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略) (略) 52号珠宝中心2栋B座1902-2
联系人:沈老师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