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22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2日-2023年8月30日(7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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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方圆集团 (略) 方圆集团金属制品加工制造项目 | 海环报告表【2023】044号 | 2023年8月22日 |
烟台 (略) 专用设备及配件生产项目 | 海环报告表【2023】045号 | 2023年8月22日 | |
(略) 海昇 (略) (略) 邵伯村区域矿山地质环境及工矿废弃地生态治理工程 | 海环报告表【2023】046号 | 2023年8月22日 | |
烟 (略) 配套罐区建设项目 | 海环报告表【2023】047号 | 2023年8月22日 |
审批意见: 海环报告表【2023】044号
烟台 (略) 食品生产加工项目(扩建) (略) 碧城工业区山海路东、海康路北,地理坐标为:东经121.222度,北纬36.769度。 (略) 现有闲置场地新建车间、冷库,并对原有车间、冷库进行改造。对现有设备进行升级更换,并新增部分设备。项目扩建后年产速冻鱿鱼制品(1600+3400)5000吨,速冻虾制品、速冻鱼类制品、鱿鱼罐头各2000吨,烤鱿鱼制品(鱿鱼丝、鱿鱼干等)、烤鱼、烤虾、鱼罐头、虾罐头各1000吨。该项目占地面积11153.51平方米,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建设项目备案证明(备案号:2305-*-04-01-*),符合相关规划,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选址基本合理。
经研究,该项目须按照环评文件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内容和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或设施进行建设与运行,并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和各类污染防治,产生的各类污染物依本评价提出的方案有效治理后,对环境影响在许可的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一、项目在建设与营运过程中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噪声防治、废水防治、固体废物安全处置及生态保护措施。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及《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按照“空中防扬散、地面防流失、底下防渗漏”的标准控制好扬尘污染。
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车辆限速等措施,落实《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防止施工噪声对环境敏感目标产生不利影响。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可能对周边居民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它有关主管部门的许可,并公告附近居民。
项目在施工区设立沉淀池并做好防渗措施,将施工废水、工地泥浆水以及车辆冲洗水等集中收集经过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加强施工机械维护保养并设置机油滴漏收集装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施工过程开挖的土石方,应做到尽量回填,不能回填部分用于周围土地平整,严禁随意堆放,并加强运输过程中监控,避免发生跑、冒、滴、漏现象。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定期清运并妥善处置。
加强水土保持、绿化补偿等生态措施,避免大风、雨季天气施工,避免造成的风蚀和水蚀。场区开挖与平整过程中,严格按设计方案进行,尽量缩小施工作业范围,材料堆放要有序,注意保护周围的植被;尽量减小开挖范围,避免不必要的开挖和过多的原状土破坏。施工完毕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恢复其原有土地用途。
2、严格落实营运期主要污染物防治措施。
①按照“雨污分流”原则,进一步落实雨、污分流管网建设。
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水、喷淋塔废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等生产废水均应集中收集依托厂区现有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混合后,出水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类标准要求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 /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后,由市政管网进入签订污水接纳协议的海阳 (略) 进行集中处理。
营运过程中应根据装置、单元的特点和部位,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确保防渗措施到位、密封到位,围掩到位,避免对土壤、地下水及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②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扩建项目依托的污水处理站应进一步加盖密闭措施,并对产生的污泥定期清理、及时清运,采取定期喷洒除味剂等措施,污水站收集恶臭气体经喷淋塔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臭气浓度、NH3和H2S等恶臭气体有组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
生产过程均应在密闭结构内进行,并采用密闭(气)尘源措施。加强污染防治设施处理能力的监控,确保其满足处理能力和效率,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量。
项目车间内设备和场地每天进行清洗,下角料日产日清,车间内每隔一段距离安装抽风机,加强车间内的通风换气以提高废气收集效率,项目恶臭气体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14554-93)表1厂界标准值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要求。
你单位应设置专人负责制度,并做好检查、核查等工作记录,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或设施满足其处理能力和效率。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生产工序,待废气处理设施恢复正常工作并稳定废气去除效率后,方可复工生产,杜绝废气排放事故发生。
③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过程应进一步优化布置方案,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注重防噪声间距,对噪声大设备应单独布置并采取消音、隔音、基础上加装减振。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④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措施。
你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厂区的环境管理,应当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项目产生的内脏等下脚料集中收集外售,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外运做农肥。员工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各固废贮存点等须按规定采取“三防”等环保措施。
3、严格落实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预防措施。建立应急组织机构,制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管控好环境风险,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将制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略) 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备案。
4、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副食品加工工业 水产品加工工业》(HJ 1109-2020)等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制定监测计划,落实监测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和主动公开污染源监测等相关信息。
二、项目在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项目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请变更排污许可。建立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需求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做到依法排污。
三、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若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你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我局重新审核。
四、本批复仅针对此环境影响提出的相关要求,对涉及土地、规划、城建、安全生产、排水、消防、水土保护、立项等方面时,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书面意见后,方可建设、投产。
经办人:冷超慧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审批意见: 海环报告表【2023】045号
烟台 (略) 专用设备及配件生产项 (略) 碧城工业园海康路15号,项目地理坐标为东经:121.215度,北纬:36.768度。租赁已建成的标准厂房进行建设,项目建成达产后年产专用设备及配件3000吨。该项目占地面积10899.53平方米,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0万元。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略) 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306-*-04-01-*),符合用地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模要求, (略) “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选址基本合理。
该项目须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内容和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或设施进行建设与运行,并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和各类污染防治,产生的各类污染物依本评价提出的方案有效治理后,对环境影响在许可的范围内,经研究,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二、项目在建设与营运过程中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按雨污分流制,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出水水质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及 (略) 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签订污水接纳协议的 (略) 进行深度处理。
营运过程中应根据装置、单元的特点和部位,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禁止污水直排,确保防渗措施到位,围掩到位,避免对项目区内的土壤及地下水产生影响。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管道收集进入设备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1#喷漆房在喷漆、烘干、刮腻子等工序设置集气装置收集的废气,通过配套的漆雾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管道一同进入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苯和VOCs排放浓度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 37/ 2801.5-2018)表2标准、《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项目2#喷漆房喷漆及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通过配套的漆雾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漆雾、二*苯和VOCs排放浓度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 37/ 2801.5-2018)表2标准、《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项目在焊接、切割、打磨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配备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生产过程均应在密闭结构内进行,并对喷漆、烘干、修色作业采用密闭(气)尘源措施。加强污染防治设施处理能力的监控,确保其满足处理能力和效率,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量。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界二*苯、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标准要求。
你单位应设置专人负责制度,并做好检查、核查等工作记录,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或设施满足其处理能力和效率。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生产工序,待废气处理设施恢复正常工作并稳定废气去除效率后,方可复工生产,杜绝废气排放事故发生。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养护,采取合理布局各功能区,减震、隔声、消音和门窗密闭等综合治理措施。项目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措施。
你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厂区的环境管理,应当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项目产生的废下脚料、焊渣、除尘器回收颗粒物等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废砂纸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营运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漆渣、废机油、废液压油、油漆、固化剂、稀释剂等废包装材料,属于危险的应分类收集入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做好防雨、防渗、防腐措施。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将管理计划及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资料向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定期委托给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员工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进行无害化处理。
各固废贮存点等须按规定采取“三防”等环保措施。
5、强化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可行的环境污染防控措施与环境应急预案,定期组织进行事故应急演台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建立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需求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做到依法排污。
三、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若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你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我局重新审核。
四、本批复仅针对此环境影响提出的相关要求,对涉及土地、规划、城建、安全生产、排水、消防、水土保护、立项等方面时,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书面意见后,方可建设、投产。
经办人:冷超慧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审批意见: 海环报告表【2023】046号
(略) 海昇 (略) (略) 邵伯村区域矿山地质环境及工矿废弃地生态治理工 (略) 二十里店镇邵伯村东约0.8km,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121°2′41.820″E,36°45′0.280″N。该工程主 (略) 广石建材厂露天开采闭矿区域进行生态治理,主要治理内容包括:清理危岩体、渣石堆清除、渣石堆清运、废弃构建物拆除清运、续坡回填、场地平整及覆土绿化、安装防护墙、警示牌等,保留水塘作为农业灌溉用水。项目治理后地类为草地、林地、水塘等,其中草地占地面积17809.75m2、林地占地面积5006m2,水塘面积不变。该项目总用地面积*m2,总投资109.58万元,均为环保投资。
该项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 (略) 邵伯村区域矿山地质环境及工矿废弃地生态治理工程设计》审查意见,项目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符合《 (略)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8-2025年)》、《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企业设备、建(构)筑物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指南》(T/CAEPI-2018)及《自然资源部关 (略) 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略) 完成2022年“三线一单”成果动态更新工作相关规定,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略) (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本项目不涉及三区三线,选址基本合理。
经研究,该项目须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内容和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或设施进行建设与运行,并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和各类污染防治,产生的各类污染物依本评价提出的方案有效治理后,对环境影响在许可的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一、项目在建设与营运过程中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区应建设完善的“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排水系统,并与区域排水系统相协调。施工过程车辆冲洗平台应设置配套的沉淀水池,洗车废水经沉淀后上清液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临时旱厕沤肥,外运做农肥。不外排。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及《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按照“空中防扬散、地面防流失、底下防渗漏”的标准控制好扬尘污染。
施工期采取削坡前洒水、加水,削坡后喷淋洒水等措施降尘;破碎渣石前洒水抑尘,破碎时经高压雾炮喷雾方式降尘;在渣石铲装前、铲装过程和装车后,采用喷水管对渣石表面进行洒水降尘,同时配合高压雾炮喷雾降尘;运输车辆采取洒水、篷盖、限制车速、路面硬化等措施降低起尘量。治理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车身清洁等自动化冲洗设备,设置冲洗槽、泥浆沉淀池等设施,建立冲洗制度并设专人管理,严禁车辆带泥上路。施工机械和车辆燃油应要求其燃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高热值清洁燃料,安装尾气净化器,尽量减少废气污染物的排放。
治理过程中如需爆破,应委托有爆破资质的单位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合理提高台阶高度,加大堵塞长度,优化爆破网络角度,尽量避免不完全爆破,禁止大风天气爆破,并采取爆破前先在爆破现场洒水、钻孔过程注水,及时对爆破后洒水降尘等措施。排放的废气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要求,减少对环境敏感点的扬尘污染。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化治理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及场所应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控制各类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要求。合理安排运输路线,运输车辆经居民区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防止噪声扰民。
4、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处理;沉砂池池渣定期清捞收集后,回用于本项目生态修复治理工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送至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外排。
回填土石方和建筑垃圾应符合GB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标准》相关要求,禁止回填危险废物、II类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及农业垃圾等弃渣。
5、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等全方位进行控制,严格落实治理区分区防渗措施,防渗工程施工应在监理部门的监理下进行,对防渗工程进行现场施工监理、录像、记录并存档,作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主要内容。
6、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在工程建设中,除治理区占地外,不得随意开挖、填埋、毁坏矿区及其周围区域原有的林地等。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采取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土壤与植被的大面积破坏,工程竣工后及时覆土恢复地表植被。严禁乱倾倒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定点存放,及时外运处置,避免污染土壤。根据不同施工断面,采取分区防治措施,采取土地整治和绿化措施相结合,建立综合防治体系使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7、认真组织实施《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定期对空气质量、噪声、地下水等监测点进行监测,发现异常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8、严格落实《报告表》风险影响评价中的各项防范措施,并建设相应风险防范设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将制定的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 (略) 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备案,最大限度减轻风险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三、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你单位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我局重新审核。
四、本批复仅针对此环境影响提出的相关要求对涉及土地、规划、城建、安全生产、排水、消防、水土保护、立项等方面时,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书面意见后,方可建设、投产。
经办人:张文勇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审批意见: 海环报告表【2023】047号
烟 (略) 配套罐区建设项 (略) 海翔中路烟 (略) 现有厂区内,为该公司“20000吨/年粉末涂料用聚酯树脂项目、年产20000吨树脂项目”建设的配套工程。项目地理坐标为东经:121度14分15.198秒,北纬:36度43分43.128秒。因该项目配套罐区由原环评批复4个60m3储罐,实际建设4个100m3储罐,同期建设了3个200m3的储罐,其中1个二*二醇储罐,2个新戊二醇储罐,属于未批先建,2016年 (略) 环境保护局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海环罚[2016]004号)。该项目占地面积748平方米,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万元。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用地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模要求, (略) “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选址基本合理。
该项目须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内容和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或设施进行建设与运行,并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和各类污染防治,产生的各类污染物依本评价提出的方案有效治理后,对环境影响在许可的范围内,经研究,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三、你公司应根据环保部门现场检查结果,对已建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环境风险,严格落实整改,在未落实整改到位以前,企业不得投产运营。项目在营运过程中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原料罐区各储罐均安装呼吸阀,装卸采用底部装载方式,每个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经管道收集后进入罐顶配套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加强活性炭吸附装置管理与定期检修工作,以保证废气治理效果。项目厂界VOCs废气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无组织标准限值要求。
2、进一步加强非正常工况污染控制。
应制定开停车、检维修、生产异常等非正常工况的操作规程和污染控制措施。开停车、检维修等计划性操作应在实施前向主管部门备案,实施过程中加强环境监管,事后进行评估;非计划性操作应严格控制污染,杜绝事故性排放,事后及时评估并主管部门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开非正常工况相关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开停车及设备检修时产生的废气通过风机送往废气处理装置经相应处理系统处理后排放。
3、进一步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养护,合理布局各功能区,对重点产噪设备加强减振、隔音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进一步强化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
营运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应集中收集入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做好防雨、防渗、防腐措施。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将管理计划及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资料向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定期委托给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5、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地下水土壤污染。加强原料罐区重点防渗管理,满足重点防渗区的防渗要求。
6、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进一步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杜绝和防范环境风险和事故排放。
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将制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略) 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备案。
7、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提高管理运营水平,强化污染源和无组织排放管理,加强非正常工况的环境保护工作。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
8、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你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重新或变更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建立与项目环境保护工作需求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三、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本批复仅针对此环境影响提出的相关要求,对涉及土地、规划、城建、安全生产、排水、消防、水土保护、立项等方面时,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书面意见后,方可建设、投产。
经办人:张文勇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