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 (略)
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开展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环境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及《 (略)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规范》,编制《新野 (略) 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指南》,旨在对 (略) 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提供帮助。
* 、公 (略) 则
凡属能公开的政府环境信息应当遵循及时、便民的原则,予以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 、目录编排体系
本局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号 | 索引号 | 信息内容 | 公开形式 | 生成日期 | 发布机构 | 详细信息 |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 (略) 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 * 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 (略) 门编号”、“信息分类号”、“信息生成年号”、“信息顺序编号” * 组代码组成。2、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3、公开形式。公开 (略) 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 * 类。4、公开时限。公开时限指环境信息公开的期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限时公开。
* 、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获取方式
( * )受理机构
本局自 * 日起正式受理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新野 (略) 办公室。通过信函、传真、 (略) 上的申请, (略) 统 * 受理。
受理时间:夏季为上午:8: * - * : * ;下午 * : * - * : * ;
冬季为上午:8: * - * : * ,下午 * : * - * : * ;
受理邮箱: * * .com
咨询电话:( * ) ***
传真号码:( * ) ***
办公地址: (略) 办公楼 * 楼( (略) 产业集聚区)。
邮政编码: ***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 * )主动公开的环境信息
1、公开范围
(略) 会公开的政府环境信息 (略) 编制的《 (略) 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2、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 (略) 上公开的形式。 (略) 的网址为:/swbm/zf/hbj/。此外,根据需要,本局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电视、广播等辅助性的 (略) 分政府环境信息予以公开。
3、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环境信息,我局将自该政府环境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其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环境信息
1、公开范围
公开权 (略) 主动公开以外的且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规定免予公开的政府环境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2、申请的提出
公开 (略) 申请公开政府环境信息,应填写《新野 (略) 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应当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表》 (略) 网站下载, (略) (略) 领取,《申请表》复制有效。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及复印件;以组织名义提出申请的,还应同时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公开权利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申请的办理效率,公 (略) 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如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其它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3、申请的方式
(1)现场申请。公开权利 (略) (略) 申请获取政府环境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受理机构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经公开权利人确认后生效。
(2)书面申请。公开权利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等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等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公开权 (略) 网站下载并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 (略) 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邮箱地址: * * .com。应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公开权利人可 (略) 申请程序。
4、 (略) 理
登记审查。本局在收到公开权利人 (略) 登记,并从形式上对公开权利人提交的要件 (略) 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公开权利人补正。公开权利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办理答复。在收到公开权利人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申请, (略) 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 (略) 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 (略) 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告知公开权利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 个工作日。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环境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 (略) 分公开的政府环境信息,告知 (略) 分公开的理由;
(3)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政府环境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 (略) 公开范围的政府环境信息,将告知公开权利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环境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公开权利人实际情况;
(6)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公开权利人更改、补充申请。公开权利人更改、补充申请材料的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7)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 * 方权益的,将征求第 * 方意见,征求 (略) 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 * )收费标准
1、检索费。本局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政府环境信息的,可以按照提供政府环境信息的件数收取检索费。检索工作包括政府环境信息搜索、审查、编辑等。检索费收费标准为每件 元。
2、复制费。复印费(含纸张):黑白复印费的收费标准为A4纸每页 元;A3纸每页 元。彩色复印费的收费标准为A4纸每页 元;A3纸每页 元。打印费(含纸张):黑白打印的A4纸每页为 元;A3纸每页为 元。彩色打印的A4纸每页 元;A3纸每页为 元。光盘:每张 元。
3、邮寄费。按照国家规定的资费标准计收。
主动公开的政府环境信息,应公开 (略) 发生的复制、邮寄费用可参照上述 (略) 。公开权利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可以在《 (略) 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申请表》中 * 并填妥。
* 、监督方式和程序
(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略) (略) 政府环境信息公开义务的, (略) 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 (略) 门举报。
(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略) 在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 (略) 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 (略) 政复 (略) 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