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奇台县融媒体中心高清播出系统采购
项目编号:*72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凌进疆 *
报价起止时间:2024-08-09 13:21 - 2024-08-14 20:00
采购单位:奇台县融媒体中心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电视播出中心设备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电视播出中心设备; 高清播出系统:高清视频服务器(主备)、播出控制机 (主备)、频道采集、上载、编码器 (略) 络编码器 广播信号编码器 混合型调度切换矩阵(含遥控面板) 高清三选一自动切换器(带遥控面板) 卫星接收解码器 高清黑场发生器 视频分配器 格式转换器 标清信号上变换处理器 多画面分割 垫片系统 机箱 交换机 KVM 辅材 技术服务费编单、审片工作站;采购人需求描述:根据附件描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及报价文件; 次要参数要求: | 1个 | *.00 | - |
买家留言:-
响应附件要求:根据附件的技术和商务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及文档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昌吉回族自治州 奇台县 奇台镇 城南新区融媒体中心(奇台电视台)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产品要求 | ★1、本项目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强制性标准、规范等要求:按国家相关标准。 ★2、所投设备类产品须注明品牌及型号。 3、技术文件:所有文件以采购方接受的标准书写,应使用国际、国家及行业标准所推荐的标准符号和术语。所使用的缩写词汇必须加注释。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文件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系统总体说明书及系统连接图;系统测试验收手册,包括测试方法、操作程序、测试仪表、测试系统图等;系统及工程初验、终验规范化建议。 ★4、在采购结果公告 7 个工作日内提供采购项目中的软件类产品按用户指定的地点进行测试,中标候选供应商不能提供样机或不能通过技术测试或测试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的视为虚假承诺,不予签订采购合同,由此引发的所有损失和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但不限于: (1)货物的价格; (2)货物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 (3)运输、装卸、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 (4)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 (5)系统的安装材料费。 |
★交付时间及地点 |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 交付地点:奇台县融媒体中心播控机房。 联系人及电话:凌进疆 *。 |
培训要求 | 1、投标人必须提供高水平的系统培训,所提供的培训课程计划须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2、投标人派出的培训教员应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4、投标人必须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有关培训文字资料等相关用品,所有的资料必须是中文书写; 5、培训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5.1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技术性能; 5.2设备安装、测试; 5.3设备维护、操作。 6、培训效果 要求通过培训,人员应熟悉系统,了解操作运行中的常见安全风险、漏洞,掌握与之对应的安全策略、解决方案。具体为:从事技术工作的业务骨干经培训应能熟练地排除设备故障,熟练地管理设备,同时能够指导值机和维护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维护运行工作;值机和维护人员经培训后应能熟练地掌握包括人机通信在内的软件及硬件维护工作并能及时排除大部分的设备故障。播控中心所有业务部门人员能熟练使用本系统提供的各项功能,熟悉工作流程。 7、培训人数、时间、地点和方式根据需要由双方协商确定,在播控中心内针对从事本系统技术人员的累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采购人为本项目在中心内的培训无偿提供场所并组织相关人员接受培训; 8、培训计划应作为合同的附件。除了必须在安装调试后进行的培训,应尽量在系统安装前安排; 9、投标人应将所有培训费用(含培训教材费)及各项支出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
售后服务要求 | 1、中标方应在软件、硬 (略) 络环境全部到位后须在1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系统培训并通过验收; 2、中标方应提供一份本项目所需的规范文件清单。至少一套齐全的技术文件包括项目实施计划文件、安装和测试文件、维护和操作文件、硬件设备技术文档及有关的买方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技术资料。提供的技术文件应与其提供的软硬件相一致,技术文件应全面完整、详细; 3、中标方在进行硬件设备及系统软件安装前,需提出详细的技术方案,提供完整的测试计划、测试结果、测试案例等。安装完成需写出详细的安装文档,包括IP地址配置,详细配置、用途、联接图等; 4、本批采购货物要求供方须提供至少3年的质量保修期,所有保修服务的保修期自验收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保修期内,负责货物维修和系统维护,调整或更换零配件,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5、质量保修期内要求现场保修的货物在运行中发生问题,供方最终维修响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维修人员应在获知设备故障后8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 6、保修期内所有货物保修服务均为供应商上门保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保修期后货物的保修为上门服务,产生的费用由买方负责。 |
质保期 | 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产品“三包”,质保期不少于3年。 |
合同签订期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