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航埠镇彭村物业用房工程
澄清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审定预算价为*元【其中暂列金* 元(税前)、暂估价*元(税前)】。
2、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元【其中暂列金* 元(税前)、暂估价*元(税前)】。
3、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 (略) 于“合格”状态)”
修改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 (略) 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 (略) 于“合格”状态)”
4、工程量清单、图纸以本次上传的为准;
5、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QZCF文件),以本次生成的为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上查看,无需书面确认,视为已获取,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 (略) (略) 航埠镇彭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衢州 (略)
2024年12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