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配套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项目PSA装置PSA及膜回收单元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配套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项目PSA装置PSA及膜回收单元招标人为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略) ,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PSA及膜回收单元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略) 塔里木*吨年二期*烯配套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项目PSA装置由中国石 (略) (略) 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 (略) (略) 。项目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上库综合 (略) 石油石化产业园内。本装置与上游*烯装置相配套,以一期粗氢、二期粗氢为原料,通过增压、变压吸附、膜回收等设施,分离氢气和燃料气,氢气作为原料送往合成氨装置 (略) ,燃料 (略) 。同时,配套建设1座联合变电所和1座联合机柜间,为本项目各装置及公辅设施提供用电和控制服务。
(略) 塔里木*吨年二期*烯配套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项目PSA装置。PSA及膜回收单元的设计/制造由投标人负责,采用的技术方案需经最终用户和招标人确认,确保采用成熟、可靠、安全、环保、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不涉及侵犯相关的知识产权。
本装置原料为上游一期和二期*烯装置的副产粗氢,其中,一期粗氢的主要成分为氢、*烷、一氧化碳、*烯和二氧化碳;二期粗氢的主要成分为氢、*烷、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来自一期*烯装置的粗氢和膜回收返回的渗透气经氢气压缩机增压后送至PSA1的吸附塔。粗氢从底部进入吸附塔提纯氢气,从吸附塔顶部获得产品氢气送入合成氨装置 (略) 。来自二期*烯装置的粗氢经原料气缓冲罐送至PSA2吸附塔。粗氢从底部进入吸附塔提纯氢气,从吸附塔顶部获得产品氢气送入合成氨装置 (略) 。
本招标项目为PSA及膜回收单元,1套,总规模要求12.0×104Nm3/h氢气产品,包括两系列:PSA (略) 理一期粗氢以及膜回收返回的渗透气、PSA (略) 理二期粗氢的设备材料的供货、相关设计及服务等。详见附件相关询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项目可研批文号:石油股份计划〔2024〕73号;项目基础设计已获批复,文号:石油股份炼化新材料〔2024〕167号。
2.2招标范围:PSA及膜回收单元1套,详见附件1技术询价书及相关技术要求等。
序号 | 设备位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配置 | 备注 |
1 | 124-PK-1001 | PSA1 | 1 | 套 | 详见附件1技术询价书及相关技术要求等 | |
2 | 124-PK-1002 | PSA2 | 1 | 套 | 详见附件1技术询价书及相关技术要求等 | |
3 | 124-PK-1003 | 膜回收 | 1 | 套 | 详见附件1技术询价书及相关技术要求等 | |
合计 | 3 | 套 |
2.3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技术询价书及相关技术要求;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2.5交货地点:中国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上库高新技术产 (略) 石油石化产业园项目现场或买方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2.6质保期:质量保修期自项目业主向买方签发“工程交接证书”之日起24个月。如果由于买方责任而影响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或性能考核,则质量保修期不超过最后一批货物抵达装置现场且经检验合格后的36个月,以先到为准。
2.7资料返回时间:返资时间、内容及深度详见附件1技术询价书及相关技术要求,投标人须对返资准确度负责,如因返资不准确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按合同相关条款承担。
2.8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到场后配合安装与调试工作、试运转以及开车的服务及培训工作。
2.9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
2.9.1第一次付款: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以下文件并确认无误后四十五(45)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合同总价15%的预付款。
(1)召开开工会并签署会议纪或双方确认生产制造计划/检验试验计划(ITP);
(2)卖方付款申请表;
(3)卖方文件清单(VDL);
2.9.2第二次付款:进度款
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以下文件并确认无误后四十五(45)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5%的进度款。
(1)满足深度要求的返资条件并经买方确认签字;
(2)卖方付款申请表;
(3)相当于合同总额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9.3第三次付款:到货款
在合同货物全部按期、按量交付至合同指定地点,收到卖方提交的以下文件并且确认无误后四十五(45)个工作日内,买方将支付合同总价的30%的到货款。
(1) 相当于合同总额7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 卖方付款申请表;
(3) 买方现场代表签发的随机文件收到证明;
(4) 买方现场代表签字的所有货物的到货证明;
(5) 买方签发的货物现场开箱检验合格证明;
(6) 按照承诺书规定的随机文件(含数字化交付资料)。
2.9.4第四次付款:开车款
货物在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并合格,且装置通过性能考核且买方收到业主方签发的“工程交接证书”后,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以下文件并确认无误后四十五(45)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5%的开车款。
(1)买方、卖方和最终用户代表签署的设备验收报告;
(2)卖方付款申请表。
2.9.5第五次付款:文件整改预留金
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以下文件并确认无误后四十五(45)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文件整改预留款。
(1)卖方提供的随机资料(含数字化交付资料)经买方和业主方确认通过;
(2)卖方付款申请表。
2.9.6第六次付款:质保金
卖方在质保期内应积 (略) 理所供货物的质量问题,所供货物的质保期到期合格后,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以下文件并确认无误后四十五(45)个工作日内,买方将支付合同总价的10%的质保金。
卖方付款申请表,一(1)份原件 一(1)份复印件。
2.10最高投标限价:*元。
2.11报价方式及组成:中标价格执行固定总价。固定总价含设备及材料价格、开车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价格、增值税及其他相关税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等至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设计费、文件资料费、数字化交付以及服务费(如开箱验收、指导安装、调试、保运、培训等)。
2.12标段(标包)划分:1。
2.1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炼油工程、化工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压力容器应力分析设计(SAD)资质。
3.3财务要求:
投标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投标人需提供2021-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根据所报2023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所附数据因模糊不清、遮盖等无法读取的,将视为无效报告。
3.4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在炼油或化工项目PSA氢气提纯装置(产氢规模≥*Nm3/h、产品氢气纯度≥ 99.9%)且连续运行2年及以上成功在用的业绩一套或以上,不包括改造业绩、更换吸附剂业绩等。
以上提供业绩需使用良好、稳定运行。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表及业绩证明材料。框架协议和战略协议不属于有效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与最终用户或与 EPC 总包方签订的合同、发票、签字版技术协议原件扫描件、最终用户盖章的性能测试报告或最终用户盖章的运行良好证明材料方为有效业绩,如未提供扫描件或扫描件内容、盖章不清晰,将视为无效业绩(原件备查)。所提供的业绩发票应通过国 (略) 全 (略) 。
上述业绩证明材料须能清晰反映出项目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介质、 (略) 理能力、最终用户名称、使用装置、稳定运行时间、投用时间及联系人等信息,符合业绩要求的为有效业绩。不提供上述资料、提供资料不全的、提供的资料无法清晰反映出上述信息以及反映出的信息不符合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在中标结果公示后、合同签订之前,招标人有权进行实地考察,考察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的或不配合考察,将取消中标资格,中标候选人应配合。
3.5信誉要求( (略) 页截图,但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到上述名单中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满足要求。
3.5.2 投标人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曾被列入到上述名单中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满足要求。
3.5.3 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 (略) ”网站为准(http://**)。
3.5.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中国执行 (略) (http://**)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5 按照《中国石 (略) 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 (略) (http://**)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根据《中国石 (略) 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积分达到8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半年;失信积分达到9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一年;失信积分达到10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
3.5.6 投标人 (略) 级“三商”黑名单(以中国石油 (略) 公示为准)。
3.6其他要求(需提供承诺书):(注意以下须提供承诺书,投标人未提供投标将被否决)
3.6.1 投标人 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6.2 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无因投标产品的质量或安全环保问题被中国石 (略) 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通报(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且投标人在最近五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判定时间以文书落款时间为准),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6.3 不接受已在 (略) 、 (略) 、 (略) 投标活动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存在禁止投标行为情形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投标人应出 (略) 、 (略) 、 (略) (略) 存在质量、商务等纠纷承诺书(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已出具承诺书,但后经 (略) 、 (略) 、 (略) 查证认定无效的,取消中标资格。
3.6.4 投标人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专利者需提供专利证书),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法律纠纷。
3.7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国家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构成投标失败和被否决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6日23:59:59,登录中国石油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版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 (略) ”,进入中国石油 (略) 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 (略) 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 (略) 审核, (略) 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元人民币,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 (略) 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 (略) 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 (略) 首页---操作指南---中国石油 (略) 投标人UKEY使用指南)。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 (略) 操作指南专栏其他操作手册/指南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中国石油 (略) 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①-②项工作后,即可直接从中国石油 (略) 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另外,请投标人在 (略) 上确认企业信息(投标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地址、电子邮箱地址和电话等信息),招标机构工 (略) 中的企业信息开具和邮寄(电子邮件方式)标书费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如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接受重新开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 (略) 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略) (略) 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 (略) 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11月22日9 时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 (略) (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 (略) 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和中国石油 (略) (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 招标机构: (略) 招标中心 |
地址: (略) (略) 国际软件园F7座 | 地址: (略) (略) (略) 21号 |
联系人:庄严 | 联系人:尹志慧 |
电话:024-* | 电话:024-* |
电子邮件:*@*ttp://** | 电子邮件:*@*ttp://** |
2024年11月1日
附件4 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zip
附件1 技术询价书及相关技术要求.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