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核心区污水处理厂位于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钱塘江街以东、 (略) 以南、九龙江街以西、 (略) 以北区域,占地面积约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3.*平方米,(其中:地上构筑物建筑面积3063.2平方米、地下一体化构筑物建筑面积*.3平方米)。设计处理规模为远期*吨/天、近期3.*吨/天,根据目前区域污水处理需求,现状处理能力为1.*吨/天。主要工艺采用“预处理+改良AAO+矩形沉淀池+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达到一级A标准。
2017年5月,长春 (略) (略) 威宇 (略) 编制了《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核心区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6月1日, (略) 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关于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核心区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为长环建(表)[2017]58号,2019年4月13日环保局委托采样监测,显示达标排放,2019年4月底在 (略) 联网,实现数据实时监控,2019年6月19日完成了环保验收,2021年9月12日完成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核心区污水处理厂工程(1.*吨处理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17年6月, (略) 水利局报送《关于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核心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审查的申请》,2018年1月6日, (略) 水利局组织召开了《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核心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专家评审会,2018年10月15日提交《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2018年10月29日长春新区农业委员会出具了《长春新区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准予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核心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的水行政许可决定书的通知》,文号为长新农[2018]118号。
2019年6月19日申领排污许可证,2022年6月19日延续申领排污许可证,证书书编号为:*MA1596M5XA001Q,有效期为:2022-06-19 至 2027-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