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广西大 (略) 锅炉技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的意见,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广西大 (略) 锅炉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广西大 (略)
建设地点: (略) 灵山县灵 (略) 99号
环评编制单位: (略) (略)
监测单位:广西 (略)
二、联系方式联系人:卢创 电话:*
三、验收结论根据现场审核结果,验收组认为“广西大 (略) 锅炉技改项目“的环保设施设计已得到落实,各主要污染物均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要求,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及验收情况进行公示(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及签到表见附件)。公众可通过发送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期间。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五、公示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7月31日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