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1.1采购人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城子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围场县城子镇;
采购人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凌宇;
1.2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承德鑫烁 (略)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会 (略) 会龙山庄第4幢13层1303号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4-#;
项目联系人:刘学敏;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采购内容:城子镇哈字村一组新建河坝606米,截水墙3道。
项目总投资:#.09元;
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项目实施地点:城子镇哈字村一组。
工期:15日历日。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非小微企业投标无效(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符合资质要求的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提供电子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一套装订成册,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4.2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地点:围场县木兰时 (略) 三号楼一单元603报名室。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4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承德鑫烁 (略) 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城子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赵凌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承德鑫烁 (略)
联 系 人:刘学敏
联系方式:0314-#
电子邮箱:*@*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