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沙塘镇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隆德县沙塘镇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隆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隆德县沙塘镇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隆发改审〔2022〕321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县级整合资金,项目招标人为 隆德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隆德县沙塘镇锦华、马河、十八里等10个行政村。
建设内容: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为4.46km2。其中低标准梯田改造409.42hm2;土地机深翻、旋耕面积340.74hm2,增施有机肥1022.22吨;修建生产路11.8km, 管涵桥14座;营造沟道沙棘灌木林36.58hm2。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规定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隆德县沙塘镇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一标段
隆德县沙塘镇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施工二标段
隆德县沙塘镇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监理三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任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监理标段: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质(含*级),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 (略) 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间及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02日18时00分至 2023年03月08日23时59分,持 CA 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 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3 其它: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数字证书办理,请咨询西部安全 (略) 。客服电话:*按1号键咨 询。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 (略) 。客服电话:*。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不缴纳。
5.2 履约保证金:不要求。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10日09时00 分。各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103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隆德县水利水保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隆德县六盘山大道北(三幼西南)
邮编:*
联 系 人:于映桃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 (略)
地址:西吉县吉强镇公园东街(湖滨花园)
邮编:*
联系人:杨彩彩
电话:**
宁夏 (略)
2023年03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