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 (略) 神川 (略) 红山铜矿充填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14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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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神川 (略) 红山铜矿充填项目 | (略) 格咱乡红山铜矿 | (略) 神川 (略) | (略) 建筑材料科 (略) | 本项目占地面积:充填站工业场地选址位于磁铁球磨车间南东侧(4031m),现状地形标高约4031-4034m之间,根据工艺需要把场地标高平整至4031m,项目总占地1761m2,本项目充填站用地是采用选厂原有占地范围内的用 地,不新增占地。 建设规模:本项目第1-9年尾砂胶结和非胶结充填规模352m³/d -1384m³/d,第10-16年尾砂充填规模411m³/d -636m³/d。地下尾砂胶结和非胶结充填共计294.62万 m³。 服务年限:本尾砂充填项目服务年限16年。 投资:总投资2336.90万元,环保投资约108.2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4.63%。 生产制度:第1-15年全年生产250天,第16年全年生产100天。生产时每天设置1-2班。冬季(12月至次年4月的积雪期)本项目不运行,本项目只在昼间生产、夜间不运行。 劳动定员:一班7人,每天工作人数7-14人,均为新增工作人员。选厂现有职工80人,本项目实施后选厂区域共有职工94人。 本项目尾矿只来源于选厂新选产生的尾矿、经本项目尾砂泵房输送至充填站,不采用尾矿库中堆存的尾矿进行井下充填。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尾砂输送系统、尾砂浓密及回水系统、水泥储存与输送系统、水供给计量系统、搅拌系统、泵送系统、充填管路系统、控制系统、及其他富足设施、环保设施等。 | 一、施工期环保措施 1.废气保护措施 (1)建设材料运输车辆的车厢应当确保牢固、严密,严禁在装运过程中沿途抛、洒、滴、漏。 (2)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于场区内避风的地方进行分类堆放,并采取覆盖或对物料堆表面洒水的措施来控制扬尘的产生量。 (3)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 (4)施工过程中开挖的土石方及时回填。 (5)在施工区域设洒水设施,洒水频率以控制场区和道路无扬尘为原则,具体根据天气情况和车流量确定,一般情况下为每2~3小时一次,天气干燥的季节,缩短至1小时一次。 (6)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减少烟度和颗粒物排放。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粉尘将会造成周围大气环境污染,但这种污染是局部的、短期的,通过加强施工机械维护、对场地进行洒水降尘等,可以有效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周边500m无居民点,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影响轻微。 2.废水保护措施 (1)项目施工时在场地低洼处设置废水收集池,容积2m3,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对水质要求不高的施工用水或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用水,不外排。 (2)施工人员由红山铜矿矿山及选厂员工调岗,不在场地内食宿,其生活污水依托选厂现有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及绿化浇洒不外排 施工废水不外排,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保护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夜间禁用高噪音设备。 (2)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量选取噪声小,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并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大的现象发生。 (3)加强车辆运输管理,运输任务尽量安排在昼间进行,如果夜间运输,经过居民点时要严禁鸣笛。 采取上述环保措施后,施工噪声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全部用于井下4170m中段现有采空区的回填。 (2)施工人员均来自选厂、矿山,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选厂现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收集后,委 (略) (略) 进行收集处理。 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率100%,对环境影响不大。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工程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管理,避免超范围占地,严禁在规定的施工范围外随意砍伐树木。 (2)建设期间产生的弃土弃渣按要求堆放、处置,严禁乱堆乱弃造成水土流失和植被毁坏。 (3)施工中对因场地建设而裸露的土地应及时采取绿化措施,以防止水土流失。 项目施工不涉及新增土地占用,项目施工期对生态影响较小,且影响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消失。 二、运行期环保措施 1.废气保护措施 水泥仓粉尘通过除尘效率为99.9%的布袋除尘处理后再经15m高的排气筒外排。 本项目粉尘排放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保护措施 (1)雨水处理措施 充填站的室外尾矿浓密系统地表雨水全部收集至室外废水收集池(1个,4.8m3)后全部泵至尾矿库澄清后作为选厂回用水。充填站其余区域收集的雨水随地表排出厂外。 (2)生产废水处理措施 溢流水:经溢流水池(1个,108m3)收集后全用于选厂及充填站项目。 充填泌水及管道冲洗废水:4033m、3973m中段内设置数个沉淀池,充填泌水及管道冲洗废水经过井下沉淀池沉淀处理后,随矿井涌水(井下充填泌水、管道冲洗废水与矿山矿井涌水合并收集)一同自流出坑口、进入矿井涌水处理站(现有一座处理规模7500m³/d的矿井涌水处理站,处理工艺:HDC一体化多效澄清处理工艺;后期矿山再建设一座同等处理规模、处理工艺的矿井涌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于选厂,其余排至季曼佩河;3973m中段以下的充填泌水及管道冲洗废水经过井下水仓(2个,容积共计3604m³,位于3810m中段,矿山建设)沉淀处理后由水泵泵至3973m中段自流出坑口、进入矿井涌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于选厂,其余排至季曼佩河。 充填站的室外尾矿浓密系统地表清洗废水(一个月清洗1-2次)收集至室外废水收集池(1个,4.8m3)后全部泵至尾矿库澄清后作为选厂回用水。 (3)生活污水处理措施 生活污水依托选厂现有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A/O处理工艺,处理规模60m³/d)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略) 绿化、道路清扫标准后回用选厂办公生活区绿化及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项目建设后需加强废水管理,杜绝非正常排放。项目建设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3.噪声保护措施 (1)选用低噪设备。 (2)产噪设备采用基础减振、置于室内的降噪方式。 (3)加强设备日常维护,避免设备长期在不良工况下运行。 在严格落实设计及环评提出的噪声污染控制措施的前提下,项目运营不会产生噪声扰民问题,项目运营噪声对区域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项目各类收集池产生的污泥定期清掏后作为充填材料回用,不外排。 (2)项目产生的废矿物油依托红山铜矿选矿厂已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3)项目产 (略) 选矿厂现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收集后,委 (略) (略) 进行收集处理。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妥善的处置,处置率100%,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实施后红山铜矿选厂产生的784.45万t尾砂中,358万t尾砂将进入本项目充填站用于井下尾砂充填,本项目实施后将减少358万t尾砂进入尾矿库堆存、一定程度缓解尾矿库堆存压力,延长尾矿库服务年限。 5.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由于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滞后性、累积性和不可逆性等特点,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过程防控、跟踪监测”相结合的原则控制。 (1)源头控制 加强充填站溢流水、充填泌水、管道及设备冲洗废水回用系统管理。 (2)过程控制 各收集池、充填站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进行防渗,并做好事故应急措施,严格控制地表漫流和垂直入渗。 (3)跟踪监测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本项目土壤环境评价等级为二级,设置土壤跟踪监测点2个,充填站附近及选厂生活区各一个点,取表层样,每五年进行一次采样检测。监测指标:pH、镉、汞、砷、铅、六价铬、铜、镍、锌,共9项。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对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 6.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源头控制措施 输送管道露天铺设,做到污染物泄漏“早发现、早处理”,同时加强充填区域、充填站、输送及回水管线的巡检、管理,杜绝“跑、冒、滴、漏”事故的发生,从源头上防止污水进入地下水含水层之中。 做好充填排水管及集水管的铺设及焊接,防止排水管和集水管发生破裂渗入基岩裂隙中。 各类收集池采用防渗混凝土结构,减少渗漏的概率。 建设单位在施工阶段做好工程监理日志,对隔墙等工程进行严格监理,阶段性施工结束后,应进行工程验收,合格后方能开展下一阶段施工,不合格的施工项目责令施工单位返工,施工监理可录制相关影像资料进行存档。 须对充填区泌水水量进行动态监测,若发现充填区泌水水量发生突然大量减少的情况时,须立即停止充填,并查明原因。定期对充填区泌水水质进行监测。 (2)分区防治措施 地下充填区发生管道破损等污染物泄露,充填泌水会直接下渗至含水层污染地下水,因此依据场区可能发生渗漏的区域的污染物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结合场区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对场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 ①一般防渗区:矿浆池、尾砂泵房、溢流水池、室外废水收集池、尾矿浓密系统、室内事故池、井下沉淀池、井下水仓、充填站(室内,除配电室、备件库房外)为一般防渗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要求进行防渗设计,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1.5m,渗透系数K≤10-7cm/s。 ②简单防渗区:尾砂泵房的控制室,充填站室内的配电室、备件库房,充填站室外建构筑物等其余区域(水泥筒仓等)为简单防渗区,按常规工程进行设计和建设,场地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3)地下水环境监测与管理 建立项目区的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包括建立地下水监控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监测计划、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①跟踪监测井的设置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地下水跟踪监测原则,项目为二级评价,一般不少于3个跟踪监测点,应包含背景值监测点、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点、污染扩散监测点等。结合评价区水文地质条件及项目厂区地势条件,本项目设置4个跟踪监测点(均为现有矿山跟踪监测点),其中将项目区地下水上游的炸药库旁GW01监测井作为地下水对照监测点;将1#废石场GW02监测井(位于西侧矿界内、井下充填区地下水下游)、2#废石场GW03监测井(位于井下充填区地下水下游)作为地下水跟踪监测井,该井可用来监测地下充填区井下充填泌水、管道及设备冲洗废水下渗至含水层后污染物的扩散情况;将尾矿库上游监测井(位于矿井涌水处理站地下水下游)作为污染扩散监测点,该井可用来监测矿井涌水处理站进水池渗漏废水下渗至含水层后污染物的扩散情况。 监测因子包括: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总大肠杆菌群、菌落总数、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汞、砷、镉、六价铬、铅、镍、钼、锑、铊、钴。 监测频率:每年枯水期、丰水期各一次。 ②应急处置措施 企业应加强4个地下水监测井的监测工作,一旦发现下游地下水质出现异常现象时,加大取样频率,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监测项目,查出原因以便进行补救;同时及时上报当地环保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查出原因以便进行补救。 一旦发生地下水污染事故,应及时查明地下水污染原因,如是项目区渗漏造成,应及时采取补救防渗措施。 当充填泌水、管道及设备冲洗废水井下收集管道破裂时,立即对收集管道进行维修,对溢流出的废水进行收集。 当矿井涌水处理站进水水池发生破损或破裂时,应及时对其进行修补,避免污废水发生渗漏。 项目区域按不同的防渗要求进行分区防渗、污染跟踪监测,正常情况下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同时采取“源头控制、末端防治、应急预案与响应相结合”的控制措施,可大大降低项目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项目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7.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充填服务期满后,充填站进行植被恢复,采用乔、灌、草结合,种植栒子、云杉、黄花木等。 项目充填站工程占地面积小、且为选厂内工矿用地,不会改变当地土地利用的格局。本项目的实施,使红山铜矿尾矿得到处置,减少了尾矿堆存对土地的占用和对区域植被的破坏,充填地下采空区后,可以有效减缓地表移动范围内的塌陷及沉降程度,减少对地表植被及动植物的影响,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正效益明显。综上分析,本项目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8.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采空区发生塌陷等的防范措施 ①充填前清除塌陷区及采空区危岩、浮石,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现场作业。 ②充填采空区隔墙的施工要严格进行监督,确保工程施工质量。隔墙的使用要在达到混凝土设计强度后才能进行。充填前撤出充填矿段及相邻充填矿段的下部作业人员,充填过程中对充填各个部位进行检查,对隔墙、充填脱水情况及下部采空区、巷道、采场顶板等重点进行观测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 ③充填前,设计单位对充填区进行承载力计算,控制充填体积,避免盲目充填,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进行充填,可防止充填浆体对隔墙及采空区底部及周围岩体的压力过大引发塌陷等地质灾害。 ④加强矿坑排水设施管理,确保通畅有效。严格执行定期安全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定措施后,并及时整改。 ⑤在建设初期完善矿坑涌水水导排系统的建设,并加强后期维护。 ⑥制定应急预案,发生塌陷情况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防止影响范围扩大,并及时告知周围居民注意自身安全。 (2)尾矿输送管道发生破裂、断裂等的防范措施 ①尾矿输送管道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进行安装,管道材料须满足压力要求。输送过程中,随时监测管道压力变化,定期对管道进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及时处理。 ②输送过程中,安排人员在管线附近巡查,禁止非作业人员在管线附近长时间停留。 ③若发生管道破裂或断裂时,须及时停止输送,启动应急预案,对泄漏的浆体及时清理,对泄漏部位进行修补,防止影响范围扩大。 (3)风险应急预案 企业应按照环发〔2015〕4号文《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中第二、三章的要求编制应急预案,报迪庆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备案。 在采取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并及时响应、加强监督管理的情况下,项目运行过程中发生环境风险的概率较小,即使发生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也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