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排污协示[2023]-22号
宁排污协示[2023]-22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排污权协议出让结果公示
宁排污协示[2023]-22号
根据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拟协议出让固排污(协)[2023]-02号排污权于宁夏隆德 (略) ,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 (略) 场http://**公示协议结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拟出让排污权基本信息:排放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污染物指标数量0.415吨,排放年限5年,协议单价为7000元/吨,协议总价2905元。
2.公示期:2023年07月14日至2023年07月21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异议人应在公示期内向交易中心书面提出。提交材料如下:
(1)异议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异议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其按手印的身份证复印件;异议人为机构的,须提供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异议人委托他人代为提出异议的,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2)异议人签字或盖章的异议申请书原件及所附证据材料原件。(注:异议申请书内容应包括具体的异议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等。)
(3)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地 址: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951-*
(略) 生态环境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