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济南市天 (略) 关于拍 (略) 区凯瑞贤园14号楼2单元10层东户房屋的公告
济南市天 (略) 将于 * 年2月10日10时至 * 年2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济南市天 (略) 阿里巴 (略) (略) 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济南市天 (略) , (略) 址: *** ——— (略) 页面:https:/ ***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山东 (略) 区凯瑞贤园14号楼2单元10层东户房屋;
起拍价: *** 元,保证金: *** 元,增价幅度: * 元。
不动产权证书号:02- ***
面积: * .87平方米
房屋用途:住宅
-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拍品已委托“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拍卖标的 (略) (略) 等工作。本院不组织统一看样,请各位意向竞买人亲自 (略) 看样。咨询热线: *** (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责任。
2、竞买人或以物抵债申请人应当符合《 (略) (略) 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竞买人或以物抵债申请人应当事先联 (略) 门咨询是否符合 (略) 在地的购房资格;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责任,法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 (略) 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由双方各自负担。水、电、暖、物业等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负担。
七、 (略) 依据为济南市天 (略) ( * )天民四初字第 * 号民事判决书,相关当事人、 (略) 在法 (略) 或档案室查阅。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 * 年2月9日17:0 (略) 。
八、竞买人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 (略) 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十、拍卖竞 (略) 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 * 年2月18日17:00 (略) 指定账户, (略) 进账联用途栏注明“( * )鲁 * 执恢 * 号”。 (略) 付款 (略) 上支付, (略) 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
(户名:济南市天 (略) 、
(略) : (略) (略) 、
账号: *** ),
并备注:( * )鲁 * 执恢 * 号。
2、 (略) 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 *** 、拍卖未成交的, (略) 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4、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 (略) 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 (略) 人的债务。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 (略) (略) 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https:/ *** 十三、依照法释〔 * 〕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拍平台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另:特别提示:对于本次拍卖相关的涉案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本公告视作拍卖通知送达,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 (略) 。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 (略) : *** (节假日除外)
(略) 举报监督电话: ***
济南市天 (略) (略)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田家庄东路7号
(略) : *** 0
济南市天 (略)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