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甘肃中科兰 (略) 专精 (略) 年产800吨聚#烯基醚冷冻机油中试项目、兰州 (略) 专精 (略) 年产690吨精细化学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甘肃中科兰 (略) 专精 (略) 年产800吨聚#烯基醚冷冻机油中试项目 | (略) (略) 专精特新化工产业孵化 (略) 二期70#专用厂房 | 甘肃中科兰 (略) | 兰州 (略) | 拟在70#专用厂房内新建年产800吨聚#烯基醚冷冻机油中试设施,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公辅设施。项目占地168m2,总投资#元,环保投资约#元,占总投资的4.3%。 | 施工期:甘肃中科兰 (略) 租用 (略) 专精 (略) 70#厂房建设本项目,施工内容主要为设备的安装,施工期间不会产生扬尘、各种施工机械尾气、废水、固废等。 运营期:噪声:生产设备位于车间内,同时要求将项目有振动噪声产生的设备加垫橡胶或弹簧防震垫,并加隔声罩,要求建设单位在生产时关闭窗户,减少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略) 标准的要求。废气:将废气分为高浓废气、低浓废气、氢气放空气三类废气分类收集、处理。(1)高浓废气:反应釜、接收罐、蒸馏釜等装置排放高浓废气排气孔均连接管道收集,高浓废气经-10℃冷凝后同集气罩收集的低浓废气汇总进入“两级碱洗+除雾器+活性炭吸附” (略) 理。 (2)低浓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桶装 (略) 、包装口、投料口、排渣口及粉状物料投料口均设置有负压集气罩,集气罩收集的低浓废气排至有 (略) (略) 理(两级碱洗+除雾器+活性炭吸附)。(3)一次加氢、二次加氢设备产生的氢气放空气经“-10℃冷凝+水封罐”处理后由氢气放空口安全放空;排气筒(DA001)污染物非#烷总烃、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二级标准。废水:本项目废水只有蒸汽冷凝水,蒸汽冷凝水收集后经专精 (略) 二期外排水池排入 (略) (略) (略) 。pH、COD、SS、氨氮、总氮、TDS、色度等常规污染物执行《 (略) 石化 (略) 关于上报 (略) (略) (略) 理厂进水水质指标的报告》(新石化呈〔2021〕219号)低浓度废水纳管标准。固废:拟建项目在车间设置危废贮存点,用于项目产生危险废物的临时贮存,要求最大实时贮存量不能超过3t,危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防渗:项目应按《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2013)进行防渗。在运营期对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等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 |
2 | 专精 (略) 年产690吨精细化学中间体项目 | (略) (略) 专精特新化工科技产业园(C区)91号车间 | 兰州 (略) | 甘肃 (略) (略) | (略) 91#专用厂房(#类)建设年产年产690吨精细化学中间体项目,包括年产300吨2-#酸#酯苄磺酰胺生产线、联产邻#基苯#酸#酯288.5吨,邻二氯亚#基苯#酸#酯84.8吨。项目占地1000m2,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总投资约#元,占总投资的11.33%。 | 施工期: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厂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废气:项目主要有施工扬尘、机械和汽车尾气等,设置围挡,防尘布苫盖,定期喷洒抑尘等措施。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临时 (略) 理后 (略) 泼洒降尘;生活污水经厂内 (略) (略) (略) 。固废:主要是施工弃土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弃土堆存时应采用篷布覆盖,最终用于平整场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 (略) 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运营期:噪声: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防震、减振措施控制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略) 标准的要求。废气:本项目含颗粒物废气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预处理,处理后的废气与其他酸性有机废气汇合进入“两级深度冷凝+两级碱吸收+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2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氨、氯化氢、氯气、TVOC、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农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硫酸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中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本项目尾气吸收废水与设备清洗废水经“次氯酸钠氧化+汽提+蒸发”处理后与地面冲洗水收集后在收集池(10m3)进行“沉淀”,沉淀后废水同循环水排水混合经专精 (略) 一期外排水池排入 (略) (略) (略) 。pH、色度、COD、SS、全盐量、氨氮、总氮、二氯#烷排放执行《 (略) 专特新化工科技产业孵化基地污水排放服务合作协议》中低浓度废水相关限值;AOX、总氰化物、TOC排放执行《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间接排放标准。固废:拟建项目在车间设置危废贮存点,用于项目产生危险废物的临时贮存,要求最大实时贮存量不能超过3t,危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防渗:项目应按《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2013)进行防渗。在运营期对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等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略)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人:张晓莉 联系电话:0931-#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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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