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 (略) 外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6日-2024年7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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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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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 外滩项目 |
建设地点 | 黄果树旅游区黄果树镇 |
建设单位 | 东莞绿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科 (略) |
项目概况 | 本次治理范围为黄果树 (略) 北区双桥涵河道,后规划为黄果树荡上“城市外滩”项目内景观河,河道总长220m,河道底部宽度20m至25m,河底高程为25~30,河道常水位1.5,排涝水位28.48~28.32,河道全段清淤。同时改造白水河黄果 (略) 红商业街及水上景观、夜景灯光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作业段分段在围堰内侧设置积水坑,仅向基坑投加絮凝剂,让坑水静置2h后用可移动式小型水泵抽出,可用于小范围洒水防尘或生产回用,污泥定期清除送污泥处置单位进行处置;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设置施工围挡,通过洒水抑尘、控制车辆行驶速度、物料密闭运输、加强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维修保养等措施,防止扬尘(粉尘)污染。优化施工方案设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控制噪声污染。生活垃圾统一集中收集,定期清运处置,妥善处置;清运的淤泥经施工便道侧集中堆放简单沥水后临时堆存,及时清运至当地弃渣场统一堆放和处理;本项目不单独设置弃渣场,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弃渣, (略) 进行弃渣处理;布设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 (二)严格落实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河道治理工程本身在运营期不产生水环境污染物,工程在运营期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负面影响,相反还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治理河段地表水环境质量。河道清淤后可显著降低底泥中污染物释放量,改善水质。因此,清淤工程结束后水体污染会有一定程度的减轻,总体上河道清淤工程对降低剩余底泥污染、改善水质是有明显的正效益的。此外,通过岸边植被绿化工程,可降低地表径流污染物直接入河,对河流水质的改善起到积极正面作用。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建议在河道周边加强绿化措施,减少汽车尾气对项目周边大气质量的影响较小。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河道治理工程本身在运营期不产生噪声环境污染物。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河道治理工程本身在运营期不产生固体废物环境污染物。 (六)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