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 年12 (略) 受理了“本溪市 (略) 新建年产50万吨硅砂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 年12月31日- * 年1月7日(5个工作日)。
本公示发布后,如社会各界人士对此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 * 年1月7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本溪市南芬 (略) 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
联系地址:本溪市南芬 (略)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本溪市 (略) 新建年产50万吨硅砂粉生产项目 | (略) 下马塘村四组 | 本溪市 (略) | 辽宁丰木 (略) | * 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