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供应商: 我单位受采购人(融水苗族略)委托,拟对教学物资采购(RSG17-062)略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需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内容(详见附件)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17年11月20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单位反映,以便我单位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要提交意见函,请携带贵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单位不予受理。 联系人:蒙秋连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X市屏山大道95号驾鹤商业街4号楼612室 附件:(11.16预公示)略文件.doc融水教学物资采购项目二期必供目录(附件).xls 略中心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