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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东莞市长 (略)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 (略) (略) (略) 楼402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长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深圳市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长 (略) 位于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 (略) (略) (略) 楼402室(卫星地理坐标为:北纬22°46" *** ",东经113°46" *** ")。项目总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600m2,建筑面积600m2。项目主要从事端子线、导线、外线(USB线、DC头线)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端子线1000万件/年、导线1000万件/年、外线(USB线、DC头线)100万件/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项目将注塑、点胶、烘烤工序设置于微负压密闭车间内,有机废气经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后由管道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排气筒高度26米,项目浸锡、焊锡工序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采取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通过以上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注塑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 (略) 置, (略) 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 (略) 理达到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 -2015)B等级标准较严值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再引至东莞市长安与长安新 (略) (略) 理。项目产生的 (略) 理后水污染物得到一定量削减,减轻了污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污染负荷。3、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 (略) (略) 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 (略) 理;生活垃圾分类收 (略) 门处理。因此,项目若能有效落实以上措施,则项目产生的 (略) 理后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4、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等治理措施, (略) 界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 -2008)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以接受。5、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用水均来自市政供水管网,不进行地下水的开采,不会造成因取用地下水而引起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 (略) 在厂房地面已做好防渗漏措施,厂区和车间地面均 (略) 理,运营期整个过程基本上可以杜绝固体废物等接触土壤,对土壤环境不会造成影响。6、风险影响评价结论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的方法,项目在对危险废物仓库、 (略) 理设施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项目环境风险可大大降低,最大程度减少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危害,可以达到可接受范围。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2022-07-08 |
联系人 | 东莞 (略) |
联系电话 | *** 、 *** |
通讯地址 |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经审查,该报告表主要存在如下问题:项目未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 (略) )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 (略) )等文件的要求;未根据产品产能及产污核实PVC塑胶粒用量的合理性;根据表18用途介绍,单头全自动端子机、全自动裁线双头上锡机涉及焊锡、上锡,未核实是否产生锡及其化合物废气、锡渣等,未完善工艺产污及影响分析;未核实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数据是2020年的数据还是2021年的数据;未说明排气筒高度与周边建筑物的关系,未核实非 *** 烷总烃排放速率是否需减半执行;全文未将VOCs和非 *** 烷总烃分开进行核算表述;注塑有机废气源强核算分析不到位;未根据风量、设计滤速、装置尺寸核实活性炭装填量及废活性炭产生量;未核实UV胶使用过程是否产生废UV灯管;遗漏废空压机油危险物质识别;遗漏危险废物防渗风险防范措施。鉴于上述问题,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