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山西和 (略) 资源再生回收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山西和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年处置三元催化器2000t。
建设地点: (略) 和顺县义兴镇南窑新村南侧280m处
建设内容:对租用的闲置厂房(生产车间、原料库和成品库)地面进行防渗,安装切割机、压力机、球磨机等生产设备和配套的环保设施。
2021年12月,公司委托山西大地晋新环 (略) 编制完成了《山西和 (略) 资源再生回收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2年1月26日, (略) 生 (略) 环函〔2022〕 (略) 进行了环评批复。 (略) 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12 (略) 环函〔2021〕387号《关于核定山西和 (略) 资源再生回收利用建设项目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核定意见》对项目总量进行了批复,污染物排放批复总量指标如下:颗粒物0.12t/a。
山西和 (略) 已于2023年8月13日在全国排 (略) 进行了填报, (略) 生态环境局于2023年8月17日对本项目核发了排污许可证,排污证编号:*MA0JYENQ7K001V,有效期自2023年8月17日至2028年8月16日。
2024年6月1日,山西和 (略) 邀请相关行业专家对现场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出具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我单位(公司)拟公开山西和 (略) 资源再生回收利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期自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