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凯迪 (略) :
你单位《庐江凯迪燃气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现场勘察、资料审查,结合专
家技术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庐江县凯迪 (略) 厂区内,总投资 1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40 万元。项目主要建
设内容为对厂区现有 5 号料棚进行改造,新增两台 20t/h 燃气锅炉(一备一用),设置 LNG 储罐及配套工程,作为厂区
生物质锅炉检修或事故状态时的应急备用锅炉,以保证在生物质锅炉检修或事故状态下,凯迪公司仍然可以正常供热。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
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及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规定,
你单位及环评编制单位安徽 (略) 应严格履行各自职责。该项目经庐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404-*-07-0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导致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总体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未经
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改变建设内容。若工程建设存在重大变更,必须严格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
条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作为你单位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的依据,
必须认真落实。
三、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要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区排水须实行“雨污分流”制。该项
目无新增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经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和燃气锅炉排水一并达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市
(略) 进入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加强生产过程的环境管理。锅炉废气采
用低氮燃烧技术+25 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对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
和管理责任制度,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锅炉燃烧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 3 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氮氧化物按照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发《安徽省 2020 年大气污
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 号)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 50mg/m3的规定执行。
(三)严格控制噪声污染。合理布局产噪设备的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处理,
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3 类标准。
(四)固体废弃物分质、分类收集,资源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置。按规范设置和管理危废暂存场所,危险废物应交由有
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落实各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 险 废 物 暂 存 执 行 《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严防二次污染。
(五)强化厂区建筑防渗,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加强 LNG储罐区等可能因渗漏对地下水产生影响场所的防渗处理,危
废库、事故应急池、污水处理设施依托现有工程,避免对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
(六)加强风险预防和控制,严防突发环境事件。结合本项目环评文本中环境风险评价内容,完善现有项目应急预案,
落实各类风险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防止污染事故发生。
(七)做好与排污许可制衔接工作,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
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八)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污染控制措施,按照环评文本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及时实施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2024 年 9 月 19 日
抄送:高新区管委会,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