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 (略) “燃情安商”服务企业若干举措(2024年第一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职责分工,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略) 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燃情安商”服务企业若干举措(2024年第一批)
一、推行政府投资项目“分类评审”服务
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难易程度或危害程度等,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评估评审实施差异化评审,允许采用由其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审查并出具行业审查意见直接引用、委托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或函询等形式进行评审。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二、简化个体工商户跨区迁移手续
我市个体工商户在福建省范围内迁移,无需再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直接通过“ (略) 上办事大厅”向迁入地登记机关提交迁移变更登记申请即可,实现“变更迁移一地办”。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三、开设出入境“涉企服务专窗”
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出入境窗口增设“涉企服务专窗”,为在南企业及员工赴港澳台开展商务活动提供商务备案、商务签注等业务的咨询和办理,并推行“加急办”“专人办”等措施,为企业 (略) 场提供便利。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四、优化户政业务办理措施
推行户政业务“周末办”,市公安局根据群众需求,采取轮值方式,周末至少开放一个派出所户政窗口,提供全类户政业务(除居住证申办外)“跨区域”办理。同时,将全类户口迁移、居住证申办审批时限缩短至1个工作日,其他户政业务每级审批时限缩短至4个工作日。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五、建设便民惠企“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
在符合条件的派出所建设“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提供户政、治安、交警、出入境等多警种综合性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一窗受理、一次办结”,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百米”。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六、实现社会保险“一区通办”
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社会保险服务专区,推行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五险合署办公模式,解决企业和群众办理医社保业务“分头跑”“多地跑”问题。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泉州医保局南安分局
七、推行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用电“零费用”
推广“开关站+公用配电室+专变配电室”新模式,自建共享配 (略) 免费运维,入园企业免费接入容量可从160 kVA 提高到250 kVA,实现中小微企业拎包入驻、零成本办电。
牵头单位: (略)
八、提升数字化用水服务品质
不断优化南安智慧用水”掌上微厅”,推动用水报装申请、水费账单查询、推动用水报装申请、水费账单查询、过户申请、电子发票自助打印等高频业 (略) 办;针对不同企业需求,制定用水计划、用水量控制、用水成本优化等个性化用水方案。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 (略)
九、免收小微企业涉企不动产转移登记费
不动产登记中心发证窗口在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时,通过对企业进行征询的方式,在企业出具属于小微企业承诺书后,免收申办不动产转移登记的登记费。
牵头单位:市资源局
十、供应链质量赋能助力产业发展
(略) 产业发展实际,对链主企业进行重点培育,推广应用九牧集团供应链质量赋能成功经验,将先进质量理念、质量文化、质量管理模式向产业链延伸,实现上下游企业质量协同提升。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十一、招标信息提前公布
依法必须招标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提前30日以上在公共资源 (略) 上发布招标计划,鼓励企业投资项目参照执行,方便投标企业提前筹划参与招投标活动。
牵头单位:市发改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
十二、专属订制服务助力龙头企业发展
根据企业个性化需求,“一对一”“点对点” (略) 产业龙头企业提供企业注册许可、质量提升、知识产权、药品医疗器械、食品产业、柔性执法、企业信用、特种设备安全等8个方面精准“订制”服务。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十三、纳税信用事前提醒
通过运用 (略) ,对纳税人信用失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梳理出高频扣分指标,主动进行智能化监控和事前提醒服务,有效维护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让纳税人更好享受融资、招投标等信用红利。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十四、“白名单”保护企业信誉
根据多方推荐,将信誉好、前景优的合规企业纳入“白名单”,“白名单”企业涉诉时,通过采取诉前前置调解方式化解纠纷,防止企业因涉诉信息对企业信誉、生产经营及企业融资贷款带来负面影响。
牵头单位: (略)
十五、设立行业政协委员履职解纷室
(略) 主要产业集群设立行业协会政协委员履职解纷室,邀请行业内政协委员参与相关行业纠纷的诉前化解和诉中调解工作,为企业提供成本较低、程序简单、方便快捷的解纷渠道,降低企业诉讼风险。
牵头单位: (略)
十六、畅通企业“信访绿道”
通过完善信、诉、访、邮“四位一体” (略) ,推行企业信访诉求“一站式”服务,压缩办理时限,将初信初访的求决、申诉类企业信访诉求纳入“最多投一次”办理范畴,并纳入群众满意度评价范围, (略) 上流转“日接收、5日落地、15日办结”规定,第一时间受理登记、转送交办、跟踪督办、告知答复、做好回访。
牵头单位:市信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