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法定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2月26日—2024年03月01日)。
??电话:0870-*
??传真:0870-*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绥江分局
2024年03月02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基本情况 | 环评单位 |
1 | 绥江县中城镇良姜村竹笋初加工厂项目 | (略) 绥江县中城镇良姜村 | 绥江县中城镇人民政府 | 绥江县中城镇良姜村竹笋初加工厂项目建设地 (略) 绥江县中城镇良姜村 23 组,项目用地为农用地,总规划用地面积 8165.08m2(地块一占地面积4603.50m2、地块二占地面积1726.82m2、地块三占地面积为1834.78m2),总建筑面积为2255.90m2。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建设后年产竹笋产品2000t。本项目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1 栋,框架结构,地上1层,层高 8.7m,占地面积为 1722.00 m2,建筑面积为 1722.00m2,位于项目办公楼东北侧,按照生产工序依次设置 1 层为初加工生产车间和速冻仓库、产品仓库,2 层为包装车间。设置原料收集、杀青、杀菌、产品加工及堆存等工序,布置在地块一内;锅炉房:1 栋,1F,砖混结构,建筑高度为 4.5m,占地面积为 48m2,建筑面积为 48m2,位于生产车间东北侧,设置 1 台生物质锅炉(2.5t/h),布置在地块三内;配套用房:1 栋:框架结构,地上1层,一层层高 7.80m,占地面积为 461.10 m2,建筑面积为 461.10m2,位于项目区西南侧,布置在地块二内;门卫室:1个,砖混结构,建筑高度为3.45m;占地面积为12.40m2,建筑面积为12.4m2,位于项目区西南侧进厂大门旁边;给水系统:由当地的供水管网供给;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蚂蝗河;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接入项目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同生产废水一起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规定的一级A排放标准,经DW001排放口外排蚂蝗河;锅炉排水、除尘废水水:生物质锅炉排水及前端软水净化器清洁下水回用于生物质锅炉水膜除尘设施用水,水膜除尘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废水:生产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经自建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规定的一级A排放标准,经DW001 排放口外排蚂蝗河;供电:由当地供电电网供给,引入项目区的变配电室,然后分配到各个用电单元,设置变压器;供热:项目设置 1 台生物质锅炉(2.5t/h),用于项目生产工序供热,主要进行蒸汽供给;道路:本项目道路分为厂内道路和厂外道路,厂内道路设置在地块一及地块二北侧,连通外部道路,外部道路穿过地块一及地块二,连接地块三,接通县城道路,厂内和厂外干路主要为运输原料、成品出厂,道路设计既要满足业务结构流程,同时也满足消防要求;通风:项目采用自然通风方式通风;油烟净化器:1 套,食堂设置 1 套油烟净化器(处理效率不小于60%);三级水膜除尘设施:1 座,用于处理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其设计除尘效率≥87%(颗粒物),处理后的废气经 1 根高30m,内径0.4m的排气筒 DA001 有组织排放;异味:化粪池设置为地埋式,污水处理站采用土建,其污水处理站周边设置绿化带;并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排污口:设置1个标准的排污口(DW001),并配套设置标识标牌;隔油池:1个,容积不小于0.5m3,设置于食堂内,用于收集预处理食堂产生的含油废水;化粪池:1个,容积不小于 10m3,用于处理项目的生活污水;沉淀池:1 个,容积不小于135m3,用于预处理项目的生产废水;污水处理站:1 座,处理规模不小于 135m3 /d,设置为“多级串联 AO”工艺;三级沉淀池:1个,容积不小于43m3,用于处理项目的除尘用水及废水;垃圾收集桶:8个,分散于厂区内设置,为带盖式,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到良姜村垃圾收集点暂存;泔水桶:1个,用于收集食堂产生的食堂泔水;危废暂存间:1 间,建筑面积为5m2,其建设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进行建设,设置导流沟、液体收集槽及设置通风系统;进行防渗处理,要求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至少 1m 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 -7cm/s),或 2mm 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 2mm 后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 -10cm/s,用于暂存项目产生的废机油;规范设置危废管理制度及标识、标牌、台账,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暂存于污水处理站的污泥池内,定期委托当地村民定期清掏用于农作物施肥;一般固废暂存间:设置于生产厂房,地面硬化,用于暂存废弃包装、不合格产品等;炉渣暂存间:设置于锅炉房东北侧占地面积 5m2,用于锅炉灰渣及三级沉淀池沉渣等,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 I 类场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防渗衬层的渗透系数应≤1×10 -5cm/s,不相容的一般工业固废应设置不同的分区进行贮存,严禁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进入一般固废贮存场地混存,一般固废暂存间须设置一般固废标识、标牌和管理台账;危废暂存间防渗: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要求进行建设,设置导流沟、液体收集槽及设置通风系统;进行防渗处理,要求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至少 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 -7cm/s),或 2mm 厚高密度聚*烯,或至少2mm 后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 -10cm/s;污水处理设施等防渗:要求该区域地坪等效粘土防渗层厚度不小于1.5m,渗透系数不大于1×10 -7cm/s;噪声:厂房隔声、绿化降噪等;绿化:绿化面积为1450m2 ;事故池:1 个,容积不小于 135m3,用于暂存事故废水;编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风险物资及消防物质等,建立安全、环保管理组织,建立、完善环保管理相关制度,强化厂区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危废暂存间及危废管理;强化运营期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演练。按照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 项目总投资 1971.26 万元,环保投资 120.52 万元,占总投资的 6.11%。 | 恒特技术咨询(云南)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