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肯定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取得的成效,选树典型、表彰先进,继承和发扬脱贫攻坚精神,进一步凝聚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力量,动员全州各级各部门积极投身到“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迪庆州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和迪庆州人社局联合开展“迪庆州乡村振兴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按照评选条件、程序和要求,在各级各部门自下而上、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过迪庆州乡村振兴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领导小组认真审核、集体研究,确定了拟表彰对象名单(具体名单附后)。根据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至2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迪庆州乡村振兴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887- *、*(传真)
监督电话:*
通讯地址: (略) 建塘镇康珠大道白塔片区州乡村振兴局
邮 编:*
电子邮箱:*@*26.com
附件:1.迪庆州乡村振兴工作先进集体40个
2.迪庆州乡村振兴工作先进个人80名
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迪庆州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6日